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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358,567.99元,合并报表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291,539,994.35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08,514,147.06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851,414.71元后,母公司2021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6,909,791.94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1,044.37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2年2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青岛动力驿站汽车养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力驿站”)、青岛海泰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林”)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服务。

  关联董事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秦靖博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秦虎先生、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需回避表决。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青岛动力驿站汽车养护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玉兴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泰山二路304号

  主营业务:汽车维修、养护、美容等后市场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55.87万元、净资产-90.24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26.12万元、净利润-258.07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青岛海泰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治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北京路38号四号厂房二楼东2051号(A)

  主营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之间贸易。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6,991.3万元、净资产1,375.83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02,712.91万元、净利润1,133.9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表中所述关联人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生产设备及接受服务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方对公司销售原材料、提供服务的价格与对其他客户一致。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 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 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公正,且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少于全年预计金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交易的内容、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后续将安排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关联方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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