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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韵女士主持,全体董事均亲自参会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1年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11,369,096.01元,母公司2021年末未分配利润为-774,891,566.11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严重,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六)《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审定公司2021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1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领取的薪酬总额为371.59万元,该薪酬发放标准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有关决策和考核程序,综合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及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并结合工作中的经营业绩、承担责任、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房屋续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三)《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的相关意见,公司对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五)《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发行股份购买虞芯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的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与华信科合称“标的公司”)39%的股份和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10%的股权及World Style10%的股份,并同时向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3,902,439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董事会审议了标的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同意对外报出,并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新出具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6号)、《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4号)和《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模拟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5号);同时,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的编制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同意对外报出,并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新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93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报告有效期已届满。董事会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加期补充资产评估并出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207号)。该补充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作价仍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102号)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六)《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出具了补充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制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补充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以验证标的资产自2020年12月31日以来是否发生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补充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补充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本次补充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机构运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谨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经本次补充评估确定标的资产自前次评估基准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据此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不作变化,交易价格不发生改变,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七)《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补正通知书,公司编制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顾昕先生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八)《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址等信息将另行通知。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ST盈方             公告编号:2022-008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9日以邮件、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并作出决议: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二)《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三)《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四)《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及监督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六)《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核销及转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七)《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九)《关于房屋续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接受财务资助预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一)《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2号)。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十三)《关于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向绍兴上虞虞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虞芯投资”)、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瑞嗔”)发行股份购买虞芯投资持有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39%的股权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World Style”,与华信科合称“标的公司”)39%的股份和上海瑞嗔持有的华信科10%的股权及World Style10%的股份,并同时向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不超过4亿元,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3,902,439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已届满。监事会审议了标的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同意对外报出,并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新出具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6号)、《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4号)和《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模拟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95号);同时,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基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的编制的上市公司2021年度的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同意对外报出,并批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新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93号)。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报告有效期已届满。监事会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加期补充资产评估并出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207号)。该补充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作价仍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及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102号)的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四)《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出具了补充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后,现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制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补充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以验证标的资产自2020年12月31日以来是否发生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变化。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补充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补充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在本次补充评估工作过程中,评估机构运用的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谨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经本次补充评估确定标的资产自前次评估基准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据此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础不作变化,交易价格不发生改变,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十五)《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加期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补正通知书,公司编制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此项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十二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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