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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9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可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已转股股数为71,125股,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2,686,216,940股增加至2,686,288,06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686,216,940元增加至2,686,288,065元;并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5)项 “授权董事会办理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因此,本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0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2月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增加,并同意公司就此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公司可转债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82号文)同意,公司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份。

  二、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自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910,400元(9,104张)“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71,125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上述期间转股由2,686,216,940股增加至2,686,288,065股,注册资本相应由2,686,216,940元增加至2,686,288,065元。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授权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授权事项第(5)项 “授权董事会办理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因此,本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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