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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月11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聂在建主持,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财务总监、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增添开设的专门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社会公众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社会公众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相应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能规范公司向社会公众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135.80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9.78万元,共计40,655.5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5%,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三)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3月2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月11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振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0,135.80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9.78万元,共计40,655.58万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5%,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3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在上述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与上述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正 常使用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属于保本收益型,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提前终止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做好投资理财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 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控制公司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 对理财产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不含本次)

  无。

  六、备查文件

  (一)银行回单;

  (二)现金管理相关业务凭证、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4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元生物”)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0,135.8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19.78万元,共计40,655.58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2.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109.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57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664.4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022年1月2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289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依照《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规划,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135.8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487号)。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13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519.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40,655.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487号),认为:三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三元生物公司截至2022年1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487号)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5%,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2.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109.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57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664.4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2022年1月2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289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根据《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64,664.46万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5%。

  四、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0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9,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79,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6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 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使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28日,上午9:00-17:00。

  (二)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信函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三元生物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凭以上有关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于2022年2月2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确认来电。(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四)登记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3、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4、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魏忠勇

  2、联系电话:0543-3520859

  3、联系传真:0543-3529850

  4、电子邮箱:18853128101@163.com

  5、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6、邮政编码:256600

  (六)相关费用: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01206

  2、投票简称:三元生物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3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以上信息(须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2月28日17:00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有发信函或传真于本公司确认;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7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2.1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109.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68,570.5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664.46万元。2022年1月28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0289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陆丹君、陈磊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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