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2-009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兴新能源”)与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钨业”)签署《合作意向书》,为充分发挥江西永兴新能源技术优势和江西钨业资源优势,拟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项目。
2、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合作范围、合作方式等合作内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双方最终的合作内容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意向书签署情况
1、合作意向书签署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兴新能源主要从事锂矿采选、深加工及碳酸锂销售等业务,拥有低成本综合利用锂云母制备高纯度碳酸锂等技术,具有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制备成本较低、环境友好等优势;江西钨业主要从事钨和钽铌锂及其他有色金属矿业采选、冶炼、加工、科研等业务,其全资子公司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钽铌矿”)开采并加工的锂云母精矿产品品位高。
为充分发挥江西永兴新能源的技术优势和江西钨业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近日双方签署《合作意向书》,拟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碳酸锂生产线,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江西永兴新能源49%、江西钨业51%。
2、本次合作的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就合作范围、合作方式等合作内容初步达成的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784109732J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周少兵
5、注册资本:92689.763400万人民币
6、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铁山垅镇丰田圩四段
7、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8、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勘探、采选和销售(以钨、钼、铋金属为主),有色金属冶炼与压延加工(以钨、钼、钽、铌金属为主)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内外贸易、资源综合利用,专用设备制造、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江西钨业未发生类似交易
12、经查询,江西钨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西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0784109732J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铁山垅镇丰田圩四段
乙方: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4MA368A877D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长新东路
(一)合作宗旨
为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碳酸锂生产线,促进江西锂电新能源产业发展。
(二)合作内容
1、双方以货币现金出资的方式,在宜春市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甲方51%,乙方49%。合资公司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生产与销售等业务,产出的电池级碳酸锂供应给宁德时代。
2、合资公司碳酸锂生产线规划产能为年产2万吨,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第一期建设年产1万吨碳酸锂。甲方负责提供锂云母原料供应保障,乙方负责提供锂云母制备电池级碳酸锂技术保障。
3、合资公司设立后至碳酸锂生产线竣工投产之前,甲方所属宜春钽铌矿有限公司锂云母精矿销售给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或第三方予以代加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江西永兴新能源拥有先进的云母提锂技术及智能化的内部管理手段;江西钨业及宜春钽铌矿拥有储量丰富、品位高的锂云母资源。双方本次合作,能实现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有利于公司抓住锂电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碳酸锂市场占有率和永兴品牌知名度,巩固并提升公司云母提锂龙头企业地位。
2、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合作意向书》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双方最终的合作内容以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署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公司与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特材”)于2019年6月10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进一步在供应链稳定、关键技术合作、资本合作等多方面开展战略性合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久立特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号)。截至目前,久立特材持有公司股份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7%,公司与其合作持续进行中。
2、股东减持及限售股解除限售相关情况
在本次《合作意向书》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高兴江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8.39万股,公司副总经理邹伟民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8万股。控股股东高兴江先生股份减持计划仍在进行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号)。
在本次《合作意向书》签署后三个月内,存在副总经理高亦斌先生,财务负责人邓倩雯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徐凤女士,副总经理邹伟民先生所持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第一个考核期满解除限售的可能,具体解除限售数量以届时考核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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