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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10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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