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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9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估值合理性的判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了工会委员扩大会议,就拟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职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有效地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组织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持有人份额的继承事宜和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制订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与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7、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长远健康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曾吉勇、陆繁荣、罗顺根、饶威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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