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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部分渠道为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下列代理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2月17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红ESG可持续投资混合,基金代码:A类份额015102、C类份额015103,以下简称本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自2022年2月18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自上述销售机构开始代理销售之日起办理本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实际操作中,相关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的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站:www.bocichina.com

  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公司网站:www.95579.com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4、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2

  公司网站:www.ciccwm.com

  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站:www.harvestwm.cn

  6、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9999

  公司网站:www.dzqh.com.cn

  7、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1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站:stock.pingan.com

  1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1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1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公司网站:www.swhysc.com

  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2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shzq.com

  2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公司网站:www.dxzq.net

  2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站: www.95559.com.cn

  24、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三、 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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