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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21年10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12846号)。2021年11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846号),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文件。2021年12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告知函回复的相关文件。

  因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前述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在满足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后,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2846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简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98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无异议函有效期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无异议函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债券注册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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