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瑞鸿”)原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拉萨瑞鸿持有公司15.71%股份,仍为公司主要股东。2021 年 12月 17 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依法作出(2021)鲁 0402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拉萨瑞鸿破产重整一案,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一、 法院裁定批准拉萨瑞鸿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拉萨瑞鸿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拉萨瑞鸿管理人于2022年1月26日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拉萨瑞鸿重整计划的申请。2022年2月15日,拉萨瑞鸿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 0402 破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拉萨瑞鸿重整计划,并终止拉萨瑞鸿重整程序。
二、 法院裁定批准拉萨瑞鸿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拉萨瑞鸿重整计划的清偿方案,拉萨瑞鸿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减少,拉萨瑞鸿和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风险提示
若拉萨瑞鸿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拉萨瑞鸿破产。如果拉萨瑞鸿被宣告破产,拉萨瑞鸿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拉萨瑞鸿破产清算将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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