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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 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临精工”)及其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或“目标公司”)近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江晨道”)经友好协商,在《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及《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的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宁德时代拟进一步对江西升华增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14,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目标公司20%的股权,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中,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7,200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0万元;在本次增资交割之日起18个月内,宁德时代有权选择对江西升华进一步增资人民币1.00亿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增资江西升华的首期交割已完成,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即公司认购目标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200万元,宁德时代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长江晨道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6,400万元,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7,6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加深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战略合作和产业布局,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意宁德时代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对目标公司进一步增资,将原协议约定“宁德时代指定方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400万元”进一步明确为宁德时代直接增资,并就富临精工以其持有的目标公司部分股权用于向目标公司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事宜作进一步明确。宁德时代将以人民币14,400万元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宁德时代将持有江西升华2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投资系宁德时代增资江西升华《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法定代表人:周佳

  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UQN54M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一期工程1号厂房146号

  经营范围: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的主要内容

  各方同意, 投资协议项下拟议宁德时代指定方增资将由宁德时代自行实施;此外, 宁德时代亦选择进行追加投资(前述两项交易合称“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在此情形下,各方进一步同意,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中, 宁德时代将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以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认购目标公司增加的相同金额的注册资本,以获得本次增资后完全稀释摊薄基础上17.56%的目标公司股权。

  (二)本次增资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三)增资交割

  目标公司应在自收到宁德时代内部审批完成通知之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就进一步增资向其所在地主管市监局提交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申请, 并应采取必要行动以使该等登记尽快得以完成。宁德时代应在进一步增资交割日起的两(2)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RMB144,000,000)投资款全额缴付至目标公司。

  (四)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富临精工及目标公司在此共同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及进一步增资交割日(及该等日期之间的每一日)根据《投资协议》项下陈述和保证向宁德时代承担责任。

  2、《投资协议》和《股东协议》中约定的专属于宁德时代的权利和利益仍由宁德时代享有和行使。如宁德时代前述权利涉及其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比例, 则在就按该等股权比例时应将宁德时代根据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获得的目标公司股权一并计算在内。

  3、根据《股东协议》约定,在交割日起3个月内,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应设立持股平台,富临精工应将其持有的5%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至持股平台用于向管理团队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增资交割完成后,富临精工有权以本次进一步增资前持有的5%的目标公司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3,380万元)转让至管理团队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时,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即:宁德时代、长江晨道)予以配合并放弃优先认购权。

  4、各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本补充协议项下拟议交易得以及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及时签署与交付交易文件及任何根据本补充协议应由其签署的文件。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投资协议经各方签署后于签署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增资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宁德时代的长期合作,充分发挥和整合各自资源优势,符合国家新能源产业相关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升级,拓展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宁德时代进一步增资江西升华的合作文件,系为进一步加快江西升华在四川射洪的磷酸铁锂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发展受行业及市场发展情况、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补充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推进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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