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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2月16日,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收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3-4号《民事裁定书》,市中区法院裁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雅博股份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5日,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雅博股份破产重整一案,后移交市中区法院审理,市中区法院于2021年5月6日指定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开展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和《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021年9月29日,雅博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和《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021年9月30日,市中区法院作出(2021)鲁0402破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雅博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雅博股份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2022年2月9日,雅博股份向管理人提交了《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2月11日,管理人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关于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定《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提请市中区法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2年2月16日,市中区法院作出(2021)鲁0402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雅博股份《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 确认《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 终结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 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2021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鲁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2月16日,市中区法院已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前期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第(一)项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 风险提示

  (一)因公司部分债务出现逾期,部分债权人申请冻结了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触及“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公司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若公司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项第(七)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因有关审计工作尚在进行,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最终数据是否触及上述指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ST雅博         公告编号:2022-01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博股份”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2月16日,山东雅百特收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5-6号《民事裁定书》,市中区法院裁定《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山东雅百特重整情况概述

  2021年6月21日,市中区法院依法作出(2021)鲁0402破5-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雅百特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6月23日作出(2021)鲁0402破5-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021年9月29日,山东雅百特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021年9月29日,山东雅百特管理人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年9月30日,山东雅百特管理人收到了市中区法院送达的(2021)鲁0402破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并终止山东雅百特重整程序,山东雅百特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2022年2月9日,山东雅百特向管理人提交了《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2月11日,山东雅百特管理人向市中区法院提交了《关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山东雅百特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定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提请市中区法院裁定确认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 《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2年2月16日,市中区法院作出(2021)鲁0402破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 确认《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 终结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三、 山东雅百特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山东雅百特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山东雅百特债务风险,改善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状况。

  (二)根据山东雅百特《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及经营方案,山东雅百特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对公司合并口径下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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