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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67号)。收到通知书后,公司已积极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及相关资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补充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补充回复及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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