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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资产抵押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申请授信,并于 2022 年 2 月17 日签署《抵押合同》,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5,300 万元,抵押期限为三年。

  二、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的评估值为 10,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24.78%。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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