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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2月17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2018 年 11 月 14 日、2019 年 3 月 4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修订稿)》,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规模为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发布《威龙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02)。

  (二)2019 年 11 月 13 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6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回购最高价格 13.14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53 元/股,回购均价11.7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7,839,858.39 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主要内容

  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原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若存在股权激励部分股份未完成转让的,此部分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原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回购情况、财务状况、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业务/技术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4日以微信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2月 1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以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董事黄祖超先生、姜常慧先生,赵子琪女士,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陈于南先生、黄利群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孙砚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编号为:2022-01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3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到期并结清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孙砚田先生提名,聘任闫立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闫立波先生简历:

  闫立波,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3月6日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在读)。曾任职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北京都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部和联运部负责人,北京高阳捷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新部负责人,阿里巴巴淘宝事业部产品专家,京东商城运营专家,北京云青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2 月14日以微信的形式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 2月 17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编号为: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3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公司以机器设备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贷款到期并结清日止。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需要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7日

  至2022年3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 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 年3月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琳琳

  电话:0535-3616111

  传真:0535-3616111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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