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马军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一致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朱壮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马军祥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李一飞先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年度融资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的议案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张骁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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