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2-009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视频会议、通讯方式投票,下同)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方数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年2月18日上午10:00时,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通讯方式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汪逸先生主持。为配合北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及通讯结合的方式参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5名,所持(或代理)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4,410,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37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数3,32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87%。
(二) 出席现场(视频)会议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股份数184,393,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4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数3,31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1%。
(三)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数1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其中,参加表决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数1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125,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043,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7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汪逸先生作为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4,393,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3,311,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季成律师、陈燕红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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