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尹高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2022年1月22日为基准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75.39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810.04万元,共计4,485.43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实际执行置换程序,包括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银行签署相关文件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310号)。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2月18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迪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1,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826,0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345,70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480,392.77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2618号《验资报告》。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共计人民币4,485.43万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2,675.39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810.0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在募集资金到账日后6个月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1月22日,该部分自筹资金为2,675.39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2,67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本次发行费用1,810.04万元(不含税),本次置换金额为1,810.04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5310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大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部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本次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本次置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2日为基准日,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4,485.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2,675.39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810.04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2月18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4,485.4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规定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成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月2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强瑞技术本次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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