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长葛市宇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葛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5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至发出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前,上市公司应当与交易各方保持沟通联系,并至少每30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说明本次重组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若本次重组发生重大进展或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现将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以来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2】0117号)(以下简称“《意见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2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蓝天燃气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意见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因《意见函》的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意见函》,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正式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双方签署了服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并由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披露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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