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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2版)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4版)

  (上接C2版)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客户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北等地区,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北京科锐博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郑州空港科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注2: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建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注3: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合电正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陕西正泰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均为正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6.77%、7.25%、7.14%和8.77%,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低,公司客户分布较为分散,主要原因具体如下: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主要为敷铝锌卷、冷轧卷)、铜排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耗用量及价格走势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金额不含税,原材料采购金额包含原料及主要辅料

  2、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是电、水、天然气。报告期内公司能源消耗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与产量总体相匹配。

  3、向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包括其成都分公司;

  注2:金炉电气有限公司和金炉(天津)电气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前五大供应商比较稳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五)公司地位及竞争格局

  1、公司的行业地位

  (1)行业排名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在电气机柜方面,公司生产制造水平、研发创新能力、产品质量等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是该细分领域的行业龙头。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其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2)行业荣誉

  2019年,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该项荣誉评选的准入条件为长期专注于制造业某些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列的企业。此外,万控先后主导或参与了电气机柜产品的18项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且“万控”商标是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依托公司在电气机柜领域多年耕耘积累的品牌、技术、管理和营销网络等多方面优势,并伴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

  (1)电气机柜

  公司电气机柜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2)环网柜设备

  公司环网柜设备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3)IE/IT机柜

  公司IE/IT机柜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以下企业:

  

  3、发行人的主要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 产品技术优势

  万控深耕行业近三十年,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淀,具有丰富的科研积累,相继成功研发新型12kV/40.5kV高压电气机柜、Aikko低压电气机柜、MGC系列智能化气体绝缘环网柜设备、VMG系列智能化户内高压真空断路器、12/21折IE/IT机柜等新产品。近年来,公司全面完成了高、低压电气机柜产品的升级换代,引领了高低压电气机柜行业的技术发展。万控先后作为主要起草者或参与者单位承担了18项国家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287项专利所有权,其中发明专利18项。

  此外,公司是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单位,公司董事长木晓东担任第七届全国电工电子设备结构综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主任委员。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方向的产品,维持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

  ② 品牌及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坚持走规模化、专业化道路,不断在产品创新、交付质量和售后服务体系等方面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万控”品牌已在行业内形成较大的影响力,具有突出的品牌优势。2019年,公司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公司围绕“万控”、“默飓”和“辛柏”三大业务板块,结合产品类型不同,在国内按照“营销中心一大区销售一地方办事处”的三级组织形式设立直属的营销服务网络,营销中心负责公司的市场营销管理工作;设立华东、华南、东北、华北和西部五大营销片区,负责统筹各大区域市场的营销工作;在全国各大重点城市地区设立近80个营销地区(办事处),负责所在地区的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同时,为开拓国际市场,子公司默飓电气设有国际事业部,并在埃及等国家设有营销网点。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销售人员共280余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广阔的销售渠道是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不竭动力,既保证公司电气机柜产品市场的稳步发展,也能够有效推动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等新产品市场的快速拓展。公司营销片区如下图所示:

  

  多年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与诸多中大型电力成套设备等企业建立了长期、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了快速响应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公司突出的品牌和营销网络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抢占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销售规模。

  ③ 生产制造优势

  公司按照贴近市场、就近服务客户的战略思维进行生产基地布局,分别在浙江温州、浙江丽水、天津北辰、四川成都、江苏太仓等地建立了现代化生产基地,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工艺装备、自动化流水线600多台套,具备大规模生产制造的能力,是行业内规模最大的电气机柜生产制造商。

  万控于2009年全面推行精益生产,结合行业“项目性非标定制”的特点,建立了具有万控特色的小批量、多批次拉动式生产模式,在工厂价值流设计、产线布局、物流规划、设备资源统筹管理等方面形成完善的精益生产体系。近年来,公司坚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大力实施“机器换人”,不断推进智能制造,成功构建“联合制造、协同管理”模式,并在贴近原材料供应端的成都、天津公司设立了智能化零件集中制造车间,充分发挥多基地联合制造优势,实现规模制造效应,可实现日产高低压电气机柜1000余台套。公司的上述生产制造能力和优势能够帮助公司持续降本增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④ 信息化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数字化企业,不断获取和培育新型竞争优势。近几年公司相继建成了PLM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ERP系统(企业资源管理)、OMS系统(销售订单管理)和MES系统(生产制造执行管理)等四大主业务流程的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了底层业务数据的互通,同时为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在PLM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自行开发了工程设计选配系统。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支撑,公司各生产基地在工程设计、商务排程、制造、售后等方面实现了企业级协同,使相关资源的价值创造得以最大化。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如图示:

  

  此外,公司在内部系统深度融合集成的基础上,建立了集中主数据管理平台和集团管控平台(财务、人力资源、供应链等),并将各关键业务节点数据实时同步至主数据中心集中处理,可快速反应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实现整体业务的敏捷经营和决策。公司可通过“数据驾驶仓”远程监测各业务线指标实时完成情况、各工厂产能负载情况、各生产线产品批次交付情况等,如下图所示:

  

  多年来,公司不断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以数据经营驱动决策,信息化水平在同行中居于前列。公司先后荣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浙江省个性化定制示范试点企业”等荣誉称号。

  (2)竞争劣势

  ① 融资渠道单一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行业销售回款周期较长,占用营运资金较多,公司产能扩张、新产品研发、人员的增加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当前公司业务开展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单一,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和流动性风险,限制了公司发展速度。伴随市场需求的增加及新产品研发需求的增加,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是目前公司发展的当务之急。

  ② 新产品的规模及市场影响力有待提升

  目前,公司电气机柜业务已较为成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环网柜设备等新产品的发展趋势较好,但对比同行业的企业来看,在规模、品牌、市场影响力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环网柜设备于2018年正式量产销售,2018-2021年上半年销量分别为4,120单元、9,742单元、9,505单元和5,249单元,销量呈快速增长态势,但相比于同行业头部企业,公司产品起步较晚,规模和品牌影响力均有待提升。因此,公司亟需加大对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投资力度,以更好的应对市场竞争。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成新率=净值/原值

  2、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10处房产,其权证情况如下:

  

  注1: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合计为189,393.80㎡,尚有部分零星建筑物未取得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较小。该等未取得产权证建筑物主要用作公司或其子公司传达室、休息室、门卫、仓库等附属用房,非主要生产经营性用房。

  注2:公司现有一处位于陕西省渭滨区巨福路22号(铭尚西城印象)5号楼1层47号及2层49号(商业用房)的商铺,系因客户陕西宝光电力开关有限公司结欠万控智造及万控集团货款,故于2018年11月签署《和解协议》,将该处商铺抵作货款转让给万控智造,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该处商铺尚未办理完成不动产权登记。

  针对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默飓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辛柏机械、天津电气存在部分房产在建成后未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而导致相关建筑物被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其全额承担上述补偿、赔偿及罚款,确保发行人利益不受损失。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少量非生产经营用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形,存在瑕疵。但是,上述未取得房产证书的建筑物非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建筑物面积占发行人及子公司房产总面积比例较小,且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在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之上自行建造所得,所有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同时,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已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作出相关《证明》,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也已出具补偿承诺。因此,上述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3、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根据成都千和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和物业”)出具的《情况说明》,千和物业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并承诺待产权证书办理完成后将尽快立即配合成都万控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千和物业确认,其有权就上述房屋进行出租,上述租赁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违反土地或房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相关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故成都万控与千和物业的租赁合同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可能。因上述租赁地址主要用于仓储,未涉及生产经营用房,且周边可替代场所较多,故上述租赁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租赁物业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办理租赁备案存在被责令改正或处罚的风险。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如由于公司房产租赁相关事项原因致使租赁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产,出租方拒绝赔偿或出租方赔偿不能弥补承租方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相应损失或不足部分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时承诺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负责在原经营场所附近寻找商业价值相似的物业供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使用,因此产生的额外支出由本人承担。因上述房屋租赁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罚款处罚或其他任何损失由本人承担。”

  发行人子公司所承租的上述房产存在瑕疵,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已就上述法律瑕疵可能导致的公司损失向发行人作出补偿承诺,且发行人子公司上述存在瑕疵的租赁房产非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占发行人总生产经营用房的比例较小,故上述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4、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拥有商标、专利、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该等资产为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谋取利润所不可或缺之资源。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12宗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均为出让,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7,879.88万元。

  2、商标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08项注册商标,其中境内注册商标106项,境外注册商标2项。公司商标权均费用化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账面价值。

  3、专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287项专利所有权,其中发明专利18项,具体如下:

  

  公司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均为公司,公司未授权任何法人、个人有偿或无偿使用,拥有的专利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专利权均费用化处理,截至2021年6月30日,无账面价值。

  4、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7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结果等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软件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软件著作权均在有效期内。

  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上述软件著作权均用于发行人生产制造过程的内部系统管理,不涉及将上述软件著作权直接应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故上述软件著作权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直接影响不大。

  5、作品著作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项作品著作权,具体如下: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的作品登记证书等文件并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作品著作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作品著作权均在有效期内。

  发行人上述作品著作权均用于发行人宣传册,不涉及将上述作品著作权应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故上述作品著作权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6、发行人主要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业务资质情况如下:

  (1)产品及生产相关资质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经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包括电气机柜(包括高压电气机柜、低压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12kV环网柜)、IE/IT机柜等三大类产品及其他类产品(包括断路器、断路器、箱体、冷/热通道及其他附件产品等),上述产品均无特殊资质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销售的上述产品不属于需办理强制性认证的范畴。发行人已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自愿性产品认证(CQC认证),认证情况如下:

  

  发行人五家生产型子公司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标准评审,并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如下:

  

  (2)进出口货物相关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为默飓电气,其取得的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注: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孚德物联曾存在进出口业务,子公司丽水万控、天津电气、辛柏机械曾在海关注册登记,但报告期内未从事进出口业务,亦未计划从事进出口业务。因孚德物联业务调整,计划开展智能仪表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已不再开展进出口业务。

  (3)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涉及生产业务的共计5家,包括默飓电气、天津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辛柏机械。其中辛柏机械持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其余4家公司已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已于2019年12月20日废止)规定,“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未被纳入上述分类管理名录,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默飓电气、天津电气、成都万控、丽水万控均属于登记管理范畴,无需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辛柏机械因涉及表面处理的通用工序(未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属于简化管理范畴,故需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排水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排水许可证情况如下:

  

  综上,发行人目前已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四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无实际经营,其经营范围与公司亦不存在重合的情况。因此,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智能电网电气设备、信息传感系统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气机柜、高低压电气元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研发、制造、加工、安装、调试、销售、维修;软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还控制以下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万控商务咨询

  万控商务咨询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万控商务咨询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合且目前无实际经营,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万控润鑫

  万控润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持股平台,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发起人基本情况”。万控润鑫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服务”,与公司不存在重合,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丽水农业

  丽水农业的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丽水农业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不存在重合且目前无实际经营,因此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和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上述所列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外,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1)凯运集团

  凯运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凯运集团为木晓东的配偶施玉霜控制的公司,是一家以投资为目的在香港设立的公司,其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隆达煤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3)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4)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云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智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5)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凌科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6)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菱科信佳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7)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

  乐清市城南宏派家居商行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存重叠,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8)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太原市长成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目前,该公司无实际经营,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9)山西隆富

  山西隆富的基本信息如下:

  

  山西隆富由林道益的妹夫黄建飞及其父亲黄龙富和兄弟黄建强、黄建勇共同出资设立,系黄建飞及其近亲属共同控制的企业,设立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因此,山西隆富的历史沿革与公司相互独立。

  报告期内,山西隆富主要从事电气成套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的下游客户,从独立性及采购、销售渠道等方面看,山西隆富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来说:

  ① 双方在资产、人员、业务、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

  A 资产独立:公司和山西隆富各自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厂房、设备、商标等资产的全部产权,资产具有独立性;

  B 人员独立:公司与山西隆富各自拥有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存在人员相互兼职或领薪的情况,双方人员保持独立;

  C 业务独立: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采购及销售系统,具备独立的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能力,与山西隆富各自独立开展业务,双方业务保持独立;

  D 机构独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浙江温州、浙江丽水、江苏太仓、四川成都、天津等地,且已经建立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山西隆富办公场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公司不存在与山西隆富机构混用的情况;

  E 财务独立:公司建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不存在与山西隆富共用银行账户等情形,公司在财务方面保持独立。

  ② 销售、采购渠道相互独立,主要客户、供应商无重合

  在配电开关行业中,公司属于电气机柜等设备生产企业,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钢板、铜排、元器件等材料进行加工制造,将生产完成的电气机柜、环网柜等产品销售至山西隆富等下游成套设备生产企业,下游成套设备生产企业再将众多元器件进行组装、集成后,销售至电网公司等终端用户。因此,公司与山西隆富的主要采购及销售内容、涉及的客户供应商均明显不同,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叠,采购、销售渠道完全独立,2019公司已结束与山西隆富的关联交易。

  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第15条,对于亲属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认定如下:

  “如果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其夫妻双方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应认定为构成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应当充分披露前述相关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报告期内交易或资金往来,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重叠等情况,以及发行人未来有无收购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与山西隆富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山西隆富系实际控制人林道益妹夫黄建飞家族独立创办的企业且与公司主营业务不一致,与公司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关联交易已于2019年结束,且在销售渠道、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方面与公司不存在重叠,公司未来无收购山西隆富的安排。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万控集团,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控股股东万控集团承诺内容如下: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股权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实际控制人木晓东、木信德、林道益和木林森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

  (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万控智造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且本人不再担任万控智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采购原材料的情形,除此之外,公司还存在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接受关联方担保等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同类产品分为电气机柜、环网柜设备、IE/IT机柜、其他四大类,如销售山西隆富电气机柜占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向山西隆富销售电气机柜金额/公司电气机柜业务收入。

  ① 关联销售产生的必要性、合理性、具体商业背景

  A 山西隆富

  山西隆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林道益的妹夫黄建飞家族控制的公司,山西隆富设立前,黄建飞原从事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的代理销售业务,后于2005年和家人共同出资设立山西隆富,开始自主生产和销售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因公司系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生产商的上游供应商,在产品品质、交期等方面能够满足山西隆富的需求,因此山西隆富向公司采购电气机柜、断路器等产品。从2005年开始,山西隆富与公司持续合作多年,2020年开始,为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停止与山西隆富的合作。

  (下转C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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