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公司3名监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会议共3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四、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2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00,000.00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通威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66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665手可转债。

  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公司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现将会议的相关情况及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公司8名董事参与审议了会议的相关议案。

  三、本次会议共3项议案,获得全票通过。

  四、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0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2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09%(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200,000.00万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主承销商根据实际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发行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23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通威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66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665手可转债。

  原A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存入该等账户。公司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