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2月2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对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注: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简称不变。
二、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上述基金根据是否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上述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3、上述基金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及赎回费计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如下: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由赎回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上述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
4、对于华安标普全球石油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创业板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和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也不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对于华安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设置人民币份额。
投资者自2022年2月22日起可办理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开通情况如下: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修改内容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增设基金份额以及法律法规更新的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2年2月22日起生效。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将根据基金合同进行更新。
四、重要提示
1、此次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根据法律法规更新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修订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2、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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