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 琪
昨日发布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
“金融服务不足和农村金融的信用缺失,是乡村振兴中解决投融资问题的瓶颈。此次中央一号文件针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这一‘卡脖子’问题,提出了金融政策支持、信用解决、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等关键性措施和意见,是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独列出来,凸显出中央以解决金融供给不足、力求以适合乡村特点和需求的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独列出,是突出现代金融业在产业和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要把金融功能真正延伸到乡村,把乡村纳入金融业的主流目标客户群体中。
具体来看,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方面,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陶金表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激励机制、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承接了往年的政策方向。而且,在更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激励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的同时,还针对性地强调了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尤其是对农村金融知识教育、统计工作上的强调是前所未见的。
“此次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主要从金融供给和金融基础设施两大方面来实现。”陶金分析称,首先,通过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激励,并强调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在微观主体层面建立更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其次,当前农村产业和区域经济都具有相比城市更快的增速,背后是更高的投资回报率,因此金融资源有动力更好地为乡村服务,但信用体系、金融教育、消费权益保护等金融基础设施的落后是金融资源进入乡村的梗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对这些方面的改革举措,有助于从长期和根本上消解这些障碍,让金融资源不断地、自主地进入乡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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