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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 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各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本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动新能源”或“乙方”)、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中国”或“丙方”)签订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正式业务合同为准,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同概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与奥动新能源、松下中国在广州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三方为加强电池银行、电池全生命周期资产运营管理、电池寿命延长、动力电池梯次储能利用和材料回收领域的合作,推动三方业务发展,三方将在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领域合作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乙方: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 名称: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蔡东青

  3. 注册资本:93246.3498万元人民币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H7W8514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6.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16日

  7.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606室

  8.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奥动新能源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丙方: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1. 名称: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本间哲朗

  3. 注册资本:176498.5382万美元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6670H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6. 成立日期:1994年08月11日

  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华南街5号远洋光华中心C座3层、6层

  8. 经营范围:(1)在中国对电器、电子及其他鼓励和允许类产业进行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包括投资者和/或本公司在中国投资的企业;(3)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5)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6)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7)购买企业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可以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8)进口并在国内销售投资者所属公司集团的母公司及其控股关联企业的产品;(9)经批准,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0)从事经营性租赁业务;(11)为所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12)进口为企业、投资者所属集团的母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3)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4)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15)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6)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7)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本公司或投资者的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8)从事电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普通机械、专用设备、医疗器械等有关产品(特种商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不设立店铺)、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19)从事汽车电子装置、电子电器材料、装置、住宅建材、家具、照明器具、软件及辅助设备、电视转播专用车等相关产品(特殊商品除外)、化肥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20)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21)咨询服务;(22)仓储服务;(23)道路货运代理;(24)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25)零售文化用品;(26)会议服务;(27)承办展览展示;(28)批发食品;(29)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日用品、汽车、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维修建筑工程机械设备、计算机、家用电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批发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松下中国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奥动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技术层面

  在电池状态检测、电池安全预警、电池寿命延长、电池梯次储能等领域,三方将在技术和数据上保持紧密沟通合作。

  2、业务层面

  秉承电池全生命周期利用理念,三方将致力于实现电池全生命周期价值挖掘,包括电池资产运营管理、充电控制策略、梯次储能、报废回收。

  3、资本层面

  就甲方、乙方正在筹建的电池全生命周期利用的平台型公司,丙方在其经营范围、集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和甲乙进行合作可能性的讨论。

  (三)三方承诺

  三方在其经营范围、集团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优先考虑对方作为上述合作领域的合作伙伴。

  (四)合作模式

  三方缔结本协议后,具体项目合作由三方另行协商推进模式。经各方探讨具备合作条件的,应进一步签署相关具体合作协议予以确认。

  (五)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

  (1)甲、乙、丙三方均应对任一方在合作过程中披露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工艺设备参数、数量、价格、图纸及其他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不得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接收方只能向己方的与本协议的目的相关的确有必要获知保密信息的最低限度的职员公开保密信息,并保证这些职员了解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情形,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三方确认,本条款所指“第三方”是指甲、乙、丙及其关联公司以外任何自然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代理、组织或其他实体。前述有关保密的约定不因三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三方合作终止后1年内,对三方仍具有约束力。

  (2)甲、乙、丙三方应本着互相尊重、互为合作,保护对方利益为前提的原则进行合作。除非另有协议约定,本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专有技术、数据、版权、商标权以及商业秘密等,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向另一方的转让或许可。前述有关知识产权的约定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规划,该合作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提升公司在“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拆解分类利用-有价金属再生利用-材料再制造”回收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通过三方的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循环经济典范,对公司建设领先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模式与回收产能意义重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经营利润的影响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2、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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