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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信证券信盈一年 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简称“定投”)是指投资人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完成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集合计划申购申请。定投业务并不构成对集合计划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集合计划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从本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披露的已开通定投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集合计划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元(含1元)。若销售机构定投业务规则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高于1元,则投资者在相应销售机构办理本集合计划的定投业务时,以该销售机构规定的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

  (5)定投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销售机构可以开展本集合计划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各销售机构关于定投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以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6)投资者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在正常情况下,申购份额将在T+1个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起查询定投的确认情况。若遇非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集合计划”、“集合计划”)定期定额投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中信证券信盈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资料。

  (2)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完成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

  (3)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集合计划前应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咨询方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548,公司网址: www.cs.ecitic.com。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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