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64号),银行间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4.46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将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将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开展发行工作。
四、公司将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接受协会自律管理,履行相关义务,享受相关权利。
五、公司将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七、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八、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将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切实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将按照协会存续期管理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公司在中期票据发行、兑付过程中和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将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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