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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18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提供担保15,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33,000万元,其中为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余额为569,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及信托贷款等各类借款事项提供新增担保的计划,新增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详情请见2022年1月5日、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2-临001、2022-临005、2022-临012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近日公司与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天富集团向新疆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15,000万元。天富集团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合同》,承担连带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52小区北一东路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伟

  注册资本:1,741,378,100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富集团总资产45,011,676,928.06元,净资产11,266,674,695.40元,营业收入24,918,752,439.53元,净利润157,271,510.10元。(以上均为合并数,经审计)

  天富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41.11%的股权,故天富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天富集团15,000万元的借款与新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元)。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如因法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主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

  上述15,000万元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新增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45亿元担保额度之内。

  四、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

  2、乙方: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担保人)

  3、主债权金额:15,000万元

  4、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5、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前述全部借款时止。

  6、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其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前述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凡因履行前述借款担保责任[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担保中代偿或支付的主债权及相应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所有律师费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及实现反担保权利的各类诉讼及非诉讼费用等]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33,000万元,占

  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7213%;其中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2585%;新疆天富金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余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658%;石河子泽众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4537%;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56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6.0433%。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及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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