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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愿披露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 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有软件”)于近日分别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144206118和GR202144207296,发证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3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震有软件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首次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和震有软件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1年度已按照15%的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震有软件预计可以通过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震有软件2021年度暂减按10%的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上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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