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洁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何洁冰女士作为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
简历
何洁冰,女,196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机化学专业大专学历,拥有高级工程师职称。1984年7月至1998年10月,历任广州同济化工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科研科副科长;1998年11月至2008年7月,任广州华立萨其宾化工有限公司应用中心主任;2008年8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主任。
截止本披露日,何洁冰女士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1万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占公司总股本0.1575%,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3月24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监事会提名,同意推选关方文先生、陈淑娴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
简历
关方文,男,195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州市化工中专学校有机化学专业,中专学历。1979年7月至1992年4月,在广州华立颜料化工有限公司工作,1992年5月至2005年2月在华立颜料公司属下的广州源丰塑料助剂有限公司任技术主管,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在华立颜料公司属下的广州源广塑胶染料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07年7月至今,在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项目经理。
截止本披露日,关方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陈淑娴,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专业大专学历。2003年5月至2009年6月,任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GOO BROTHERS ELECTRICAL ENGINEERING SDN BHD项目经理;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任SML STYLE LTD财务行政主管;2011年7月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综合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综合部经理。
截止本披露日,陈淑娴女士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1万股(按四舍五入取整),占公司总股本0.1575%,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延长任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延长任期的议案》。公司总经理仝佳奇先生、公司总工程师赵文林先生、副总经理唐为丰先生、副总经理张学翔先生原任期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2年2月27日,同意对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限延长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为确保公司日常经常管理的连续性,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延长期间,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8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1日
至2022年3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3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3月8日16:3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6501室
邮编:510623
联系电话:020-22028071
传真:020-22028115
联系人:杨燕芳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或“本基金”);
● 投资领域:标的基金目前在投项目主要涉及的产业领域有:智慧物流供应链、吨级无人机运输制造企业、等静压石墨材料、智慧地图、生物制药、半导体、工业供应链、通信科技等行业,未来继续聚焦供应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点关注的化工材料供应链领域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
● 投资目的: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经营稳健,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希望运用自有资金投资标的基金,提升公司资产运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希望通过所投基金的在投项目进一步拓宽并购渠道,更有效发掘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或能产生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 标的基金情况:标的基金于2020年10月完成工商注册,并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NE421),标的基金目标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根据基金认购协议,基金期限自首次交割日之日(即2020年12月15日)起算,前3年为项目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退出期。公司投资标的基金的退出期将于2025年12月结束;
● 拟投资金额: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公司认缴出资均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基金规模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以基金规模最终确定。本次投资的定价主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均以现金方式认缴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在投资基金中的持有份额比例。本次投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 财务状况影响: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51%,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66,69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外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4,44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6,000万元,已有银行借款为人民币6,035万元,商业信用良好(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 风险提示:
(一)项目投资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标的基金的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以降低投资风险;
(二)标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公司、投资回收周期延长等风险;基金设立运营后,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将受相关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项目盈利能力、投资项目的发掘、尽职调查、项目运作及退出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战略决策风险、投资实施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风险以及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等;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因素。公司将持续关注标的基金后续推进情况,并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三)公司本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公司预计本次投资不会对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虽然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但若后续公司融资能力下降或银行授信出问题,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资金使用周期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标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供应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点关注的化工材料供应链领域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从利益角度看,公司重点关注可能的产业协同机会,基金更关注收益,一定程度上二者是一致的,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公司出资后,对基金的投资决策没有决策权和直接影响,一旦出现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未能有效发掘与公司产生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标的基金目前在投项目主要涉及的产业领域有:智慧物流供应链、吨级无人机运输制造企业、等静压石墨材料、智慧地图、生物制药、半导体、工业供应链、通信科技等行业,未来继续聚焦供应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点关注的化工材料供应链领域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经营稳健,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希望运用自有资金投资标的基金,提升公司资产运作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希望通过所投基金的在投项目进一步拓宽并购渠道,更有效发掘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或能产生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从而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基金规模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以基金规模最终确定。
标的基金已于2020年10月完成工商注册,并于2021年1月8日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号:SNE421),标的基金目标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根据基金认购协议,基金期限自首次交割日之日(即2020年12月15日)起算,前3年为项目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退出期。公司投资标的基金的退出期将于2025年12月结束。
(二)关联关系概述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是苏州古玉浩宸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浩宸股权管理”),林哲莹间接持有浩宸股权管理约80%的股份,为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林哲莹持有基金管理人“苏州古玉浩庭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浩庭私募管理”)90%以上的股份,为浩庭私募管理实际控制人。林哲莹是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离任董事,其家庭成员通过公司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37%。因此,林哲莹、浩宸股权管理和浩庭私募管理为公司关联方。呈和科技与关联方浩宸股权管理共同投资本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过去十二个月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亦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了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的情形。
(五)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林哲莹是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离任董事,其家庭成员通过公司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37%。林哲莹间接持有基金普通合伙人浩宸股权管理约80%的股份,为浩宸股权管理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林哲莹持有基金管理人浩庭私募管理90%以上的股份,为浩庭私募管理实际控制人。因此,林哲莹、浩宸股权管理和浩庭私募管理为公司关联方。呈和科技与关联方浩宸股权管理共同投资本基金,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说明
1、浩宸股权管理的基本情况:
浩宸股权管理股权架构图:
2、浩庭私募管理的基本情况
三、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目标规模:约人民币30亿元,其中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的认缴出资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整,且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合计不低于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呈和科技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基金规模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以基金规模最终确定。本次投资的定价主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均以现金方式认缴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在投资基金中的持有份额比例。本次投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标的基金目前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3、上述投资人基本情况
(1)宝健(中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00037501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李道
注册资本:美元5,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化妆品、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口腔清洁用品、健身器材、家用美容及保健电器具、以及保健食品、固体饮料、调味品、饼干、糖果、茶制品、软胶囊(螺旋藻复合软胶囊等);销售自产产品;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自产产品的销售活动;以直销方式销售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7月10日);经营电信业务(仅限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销售保健食品、化妆品、纺织品、日化用品、家用水处理和净化设备、五金交电、日用品、化工产品、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工艺美术品、文具用品、电子产品、家具、服装、箱包、卫生用品、Ⅰ类医疗器械、床上用品、家用电器、家用美容及保健电器具、健身器材的批发、佣金代理业务(拍卖、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除外);以上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研究、开发应用软件;投资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批发兼零售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小型家电及厨房清洁制剂;批发兼零售家庭及个人护理的消毒、抗菌产品、保健用品、保健器具、汽车日用品、汽车装饰用品、汽车养护用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卫生用品;生产香精、香料、香薰;货物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仅限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类、呼叫中心)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天津翡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DYCQ57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翡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昆山市银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87836671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花桥镇兆丰路8号
法定代表人:褚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芜湖远澈泉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LLUM82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F 316-90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远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18PW11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410
执行事务合伙人:招商局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800万元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苏州市创新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MA1T9M2D3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富郎中巷20号、22号、24号及2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昆山若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2LD2J0C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洋路15号总部金融园B区B2栋五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浩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0QJX71B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昆山市玉山镇登云路258号汇金财富广场1号楼19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市国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招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R9UL75R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1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 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MA5MTY2XXG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117-68号房
法定代表人:崔薇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投资及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深圳顺瑞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MQTP86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荟信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12)张家港华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573808103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525-3室
法定代表人:施建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宁波源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2J31234X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1号10幢112室托管3771(商务托管)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发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以上销售仅限批发和网上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4)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27279479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1幢2301、2401
法定代表人:马晓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仓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健身服务;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相关机器设备的租赁;酒店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供会议服务;汽车租赁;零售:工艺品;销售:食品、旅游用品、针纺织品;停车场管理服务;订房服务;订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819777X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法定代表人:赵志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149,889万元
经营范围:进行土地一级开发与经营、工业厂房及科研载体的开发与运营、物业管理、项目管理、酒店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产业与基础设施开发;投资、举办企业;国家允许进行的其他业务活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存续期限:自首次交割日期起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退出期。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可延长1年。退出期延长期最多不超过2年。
(二)投资基金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管理人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有限合伙企业向目标公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初始投资、主动增加投资、主动将目标公司分红转为目标公司股份等)以及决定投资退出(包括但不限于退出时间、退出价格、退出方式等);
2、管理费:投资期内管理费按认缴出资额2%/年支付;在退出期内,退出期第一年管理费按在投成本2%/年支付(注:在投成本指某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投资成本的余额),其后每年管理费率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调减0.5%/年,但调减后退出期管理费率不应低于1%/年。退出期延长的,延长期限内的管理费由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清算期间内不支付管理费;
3、收益分配:就项目投资收到的现金或实物,或是从项目投资取得的其它收入、股息、红利、被投资公司预分配现金、项目退出所得(包括转让对被投资公司投资的转让所得、被投资公司清算所得),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对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可分配资金应当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照上述约定划分归属普通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归属每一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返还实缴出资:首先,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第(1)项累计获得的收益分配总额等于其届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金额,守约合伙人按本协议获得的逾期出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及赔偿金等其他偶然所得(如有)另行计算,不计算入本项所约定的累计实缴出资金额;
(2)支付优先回报:经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 100%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第(2)项累计收到的分配金额实现年平均净投资收益率(单利)8%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该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通知约定的到账日(或如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延期出资的,则为付款到账日,并以较晚者为准)起至该有限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3)支付追补回报:经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追溯分配直至等于该有限合伙人根据上述第(2)项累计收取的优先回报金额乘以25%的金额(“追补回报”);
(4)80/20分配:经上述分配后如有剩余,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4、亏损分担:
(1)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共同分担;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标的基金目前在投项目主要涉及的产业领域有:智慧物流供应链、吨级无人机运输制造企业、等静压石墨材料、智慧地图、生物制药、半导体、工业供应链、通信科技等行业,未来继续聚焦供应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点关注的化工材料供应链领域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
2、投资期限:自首次交割日期起前3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项目退出期。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期可延长1年。退出期延长期最多不超过2年;
3、盈利模式:基金主要对具有创新性、科技含量高并有助于供应链整合升级的一级市场优质项目进行直接股权投资,并通过专业的管理使基金获得良好的收益;
4、退出机制:管理人根据实现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原则,依据市场环境和被投企业的具体情况,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选择上市退出、有限合伙企业份额转让或其他渠道退出。
(四)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具体详情见本公告“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之“(一)关联关系的说明”中相关部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与其他关联方亦未发生过同类关联交易。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外,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过去12个月内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相关利益安排。
四、合作投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标的基金,本次投资完成后,标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过去三年,公司业务发展良好,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持续为正,现金流为公司的经营提供了良好的现金保障。此外,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51%,公司流动性风险较低,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人民币66,69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外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4,44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6,000万元,已有银行借款为人民币6,035万元,商业信用良好(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因此,本次投资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通过参与认购基金份额,借助基金的专业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拓宽项目渠道,提升投资收益,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发展战略。
同时,标的基金投资的项目主要是中国早中期、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在项目培育成熟后实现投资退出,有望实现一定的资本增值收益;公司作为投资人,可以从中分享投资回报,从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标的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之一为供应链领域。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实现对商流、信息流、物流及资金流的控制,是通过计划、获得、存储、分销、服务等一系列活动而在顾客和供应商之间形成的一种衔接,从而使得企业能够满足内外部顾客的需求。供应链管理不仅仅是企业内部的管理,更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物流与商业活动的管理。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首次将供应链的创新与应用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指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本基金亦将关注与公司化工材料相关产业链领域,通过投资标的基金,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丰富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未来打造高分子材料助剂行业安全环保的产业链和国际供应链奠定投资基础,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有望进一步强化化工领域客户的综合开发能力,推动与上下游客户的深度开发合作,助力公司产业链条延伸及客户开拓。
本次投资对公司和子公司的当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分析
1、本次事项未完成合伙协议签订,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标的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公司、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等风险;
3、标的基金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将受相关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基市场变动、投资项目盈利能力、投资项目的发掘、尽职调查、项目运作及退出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战略决策风险、投资实施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资金财务风险以及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等,且本次投资无保本,收益率不确定,存在收益不佳可能影响总体收益水平;
4、基金运营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技术风险以及因合伙人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交易未获批准而无法签署相关协议等其他风险因素;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
5、基金出资的流动性风险;公司本次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 虽然本次出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但若后续公司融资能力下降或银行授信出问题,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可能面临资金使用周期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6、标的基金目前在投项目主要涉及的产业领域有:智慧物流供应链、吨级无人机运输制造企业、等静压石墨材料、智慧地图、生物制药、半导体、工业供应链、通信科技等行业,未来继续聚焦供应链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重点关注的化工材料供应链领域及国家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行业中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从利益角度看,公司重点关注产业协同效应,基金更关注收益,虽然一定程度上二者是一致的,但也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公司出资后,对基金的投资决策没有决策权和直接影响,一旦出现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未能有效发掘与公司产生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针对前述1、2、3、4、6点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针对前述风险5,公司将加强日常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公司将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加强与各大银行的合作与联系,提升公司抗流动性风险能力。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合理。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保障主业经营稳健、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基金认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经营稳健、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基金认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专人送达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2月23日下午14:30在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洁冰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首次认缴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且累计占比不超过最终基金认缴总额的5%。基金规模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公司持有份额比例以基金规模最终确定。本次投资的定价主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均以现金方式认缴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并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在投资基金中的持有份额比例。本次投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是苏州古玉浩宸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浩宸股权管理”),林哲莹间接持有浩宸股权管理约80%的股份,为标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此外,林哲莹持有基金管理人“苏州古玉浩庭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浩庭私募管理”)90%以上的股份,为浩庭私募管理实际控制人。林哲莹是公司离任未满12个月的离任董事,其家庭成员通过公司股东上海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37%。因此,林哲莹、浩宸股权管理和浩庭私募管理为公司关联方。呈和科技与关联方浩宸股权管理共同投资本基金,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审议,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经营稳健、资金投向风险相对可控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基金认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拟提名关方文、陈淑娴为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关方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淑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根据相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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