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2-00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概述及进展
2021年7月20日、8月20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2021-085号)公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等相关事宜。
2021年8月24日、8月28日、11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6、2021-090号、2021—103号)公告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等相关事宜(上述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法人股东以下简称“被申请破产清算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人管理人,负责人为余关宝;指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担任以上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人之债权人会议主席。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2022年2月18日下午6时00分期间通过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破产审理系统网络方式召开(非现场、不直播),本次会议完成了既定议程,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2022年2月23日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通知公司,其已完成本次会议表决结果的清点统计工作,并就本次会议表决的具体情况书面告知了公司。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l、《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评估机构的报告》;2、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3、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4、《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报告》;5、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三、本次债权人会表决情况
(一)《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1,038,115,630.9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0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9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8.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9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554,916,446.0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657,299,009.66元的99.04%,超过半数。
因此,城启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
2、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8,387,424,651.27 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54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8.18%,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54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576,226,558.15 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845,698,793.38 元的98.30% ,超过半数。
因此,粤泰控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
3、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5,943,151,993.0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4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3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3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35,863,444.7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042,535,936.55元的99.83%,超过半数。
因此,豪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
4、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562,556,054.97 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5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5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968,104,913.2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207,572,395.91元的94.31%,超过半数。
因此,新意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
5、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037,600,200.08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2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31%,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2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43,700,510.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43,707,285.67元的99.9998%,超过半数。
因此,建豪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1、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1:是否同意以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五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1,038,115,630.93 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0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50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50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580,623,409.0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657,299,009.66元的99.28%,超过半数。
因此,城启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1。
(2)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2:是否同意由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对五家破产企业合计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1,038,115,630.9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0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50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50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580,623,409.0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657,299,009.66元的99.28%,超过半数。
因此,城启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2。
2、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1:是否同意以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五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8,387,424,651.2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55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55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592,278,403.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845,698,793.38元的98.40%,超过半数。
因此,粤泰控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1。
(2)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2:是否同意由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对五家破产企业合计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8,387,424,651.2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55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55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592,278,403.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845,698,793.38元的98.40%,超过半数。
因此,粤泰控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2。
3、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1:是否同意以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五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5,943,151,993.0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4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3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3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35,863,444.7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042,535,936.55元的99.83%,超过半数。
因此,豪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1。
(2)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2:是否同意由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对五家破产企业合计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5,943,151,993.0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4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3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3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35,863,444.7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042,535,936.55元的99.83%,超过半数。
因此,豪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2。
4、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1:是否同意以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五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562,556,054.9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4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3.33%,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4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968,104,913.2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207,572,395.91元的94.31%,超过半数。
因此,新意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1。
(2)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2:是否同意由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对五家破产企业合计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562,556,054.9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5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5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968,104,913.2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207,572,395.91元的94.31%,超过半数。
因此,新意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2。
5、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1)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1:是否同意以公开选聘方式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五家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037,600,200.08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2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31%,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2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43,700,510.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43,707,285.67元的99.9998%,超过半数。
因此,建豪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1。
(2)参与审议表决《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议题2:是否同意由最终选聘的评估机构对五家破产企业合计持有的粤泰股份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将相关费用列入破产费用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037,600,200.08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2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31%,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2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43,700,510.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43,707,285.67元的99.9998%,超过半数。
因此,建豪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中的议题2。
(三)《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1、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1,038,115,630.9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0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6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2.00%,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6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8,330,556,716.9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0,657,299,009.66元的78.17%,超过半数。
因此,城启集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2、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18,387,424,651.2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5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7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5.45%,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7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799,632,227.18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5,845,698,793.38元的61.84%,超过半数。
因此,粤泰控股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3、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5,943,151,993.03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4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42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7.67%,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42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035,863,444.79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042,535,936.55元的99.83%,超过半数。
因此,豪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4、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562,556,054.97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5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3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86.67%,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3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968,104,913.26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4,207,572,395.91元的94.31%,超过半数。
因此,新意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5、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参与审议表决《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类型包括债权已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依法享有表决权及债权虽暂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但法院已给予临时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普通债权人,总债权金额为6,037,600,200.08元。出席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3户,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有10户,占出席会议的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6.92%,超过半数;表决同意的10户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743,700,510.67元(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43,707,285.67元的99.9998%,超过半数。
因此,建豪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通过《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名册显示,被申请破产清算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3,54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3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申请破产事项,对本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等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互独立,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