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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减少(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浙江交科”)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交通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220,9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0.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江省国资委的统筹安排,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实现国有资本调整、国有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及国有资产证券化,省交通集团在持有浙江交科36.15%股份基础上,通过注入交通集团内优质施工业务资产,合计将持有上市公司60.24%股份(未考虑上市公司配套融资所增加的股份)。上市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收购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后,省交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86,220,976股不变,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向浙江海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4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70,402,610股,发行价格为9.19元/股;因省交通集团未参与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本次发行后省交通集团持有的浙江交科股权比例将从发行前的60.24%降至发行后的57.15%,变动比例为3.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2020年10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由于“交科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稀释,其持股比例由57.15%降至54.83%,变动比例为2.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省交通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305,236,388股;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对应公司总股本为1,433,919,235股;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 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细情况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因公司已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导致被动稀释超过1%,不涉及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402号”文同意,公司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交科转债”,债券代码“128107”,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4月2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0月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4月22日)止。

  自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2日,由于“交科转债”持有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1,433,919,235股增加至1,494,610,790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稀释,其持股比例由54.83%降至52.6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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