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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获受理(受理序号:211791)。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并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10月22日、11月20日、12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791号),详见公司2022年1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公司与中介机构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公司已于2022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79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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