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召开方式为:通讯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9)。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0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613号)。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客观条件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协商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中兴华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精研科技(300709)、华达科技(603358)、爱康科技(002610)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天银机电(300342)、华达科技(603358)、爱康科技(002610)、云海金属(002182)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大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差旅费),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差旅费),变动原因主要为公司2021年度业务量大幅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了10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客观条件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协商不再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将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变更中兴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中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0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2年3月11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2年3月11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20-852192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lvj@000502.cn。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20-85219691
传 真:020-85219227
邮 编:510610
邮 箱:lvj@000502.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身体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于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烦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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