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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近日,公司收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原保荐代表人李蔚岚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兴业证券委派李宣达先生接替李蔚岚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李宣达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黄实彪先生和李宣达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变更不影响兴业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李蔚岚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李宣达先生简历

  李宣达先生,物理学及经济学双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兴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董事,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审计师。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福昕软件IPO、合兴包装可转债、招标股份IPO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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