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国家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的要求,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拟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14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方同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的岗位发生了调整,为更好地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激励对象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并进行统筹优化,综合考虑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时间限制等因素,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时一并终止《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闫久江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根据《国家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的要求,公司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条款拟进行相应的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拟于近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公司章程》事宜。会议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15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
因近期部分激励对象的岗位调整,激励对象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考虑激励计划的目的、效果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因素,我们同意董事会终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2022-016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2年3月2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原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终止,原定于2022年3月2日下午14点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取消。
三、 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本次取消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后续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取消临时股东大会对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感谢广大投资者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22-017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决定终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后,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岗位进行了调整,激励对象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并进行统筹优化。综合考虑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因素,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方案进一步统筹优化后将择机再行启动。
三、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实际授出,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涉及回购股票事项。本次激励计划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因近期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的岗位调整,导致激励对象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考虑激励计划的目的、效果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因素,我们同意董事会终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的岗位发生了调整,激励对象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和优化,考虑到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及年度报告披露窗口期限制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具备合理性。
由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涉及回购股票事宜,且尚未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审议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六、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珍宝岛已就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法定程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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