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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时间过半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家权持有公司股份17,852,000股,持股比例为4.3339%;股东李玲持有公司股份2,539,500股,持股比例为0.6165%。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李家权、李玲的减持计划。股东李家权、李玲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358,4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截至2022年2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过半,上述减持主体合计减持8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1%。其中,股东李家权尚未减持公司股份,股东李玲减持8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持股比例的计算以公告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依据。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李家权、李玲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的,在减持期间内,李家权、李玲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李家权、李玲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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