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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06号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无锡盛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7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盛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盛滨”)作为借款人,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滨湖区“XDG-2020-28”号地块项目申请融资,融资规模不超过7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且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债务人的100%股权作为质押。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75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无锡盛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住所: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1815

  3、法定代表人:顾勍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0年7月8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借款人经营情况:无锡盛滨项目目前预计总货值约35.89亿元;住宅部分于2021年4月取得首批预售证并开盘,销售情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无锡盛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不超过7亿元

  4、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36个月

  5、担保方式: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股权质押

  6、反担保情况:无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无锡盛滨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相关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1.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67%。其中: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4.34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5.2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39.01亿元; 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23.30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22-007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拟提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不超过6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要,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淮信达”)作为借款人,拟向金融机构为长淮信达全资子公司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在开发项目申请融资,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共同借款人,融资规模不超过6亿元。融资具体事宜以借款人与相应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约定为准。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借款人100%股权提供质押。

  (二)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可能产生的融资需要,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预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余额)不超过420亿元,其中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75亿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参照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对外担保审批权”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已于2021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名称: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2、住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东路

  3、法定代表人:李明

  4、注册资本:513,664.3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8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7、股权结构: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100%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借款人经营情况:借款人下属公司“舜耕学府”“舜耕祥府”“鼎盛府”项目预计总货值约36.47亿元;“舜耕学府”、“鼎盛府”于2021年7月开盘预售,销售情况良好。

  (二)共同借款人基本情况

  1、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淮南市田家庵区南山村B区34号一层商铺

  (3)法定代表人:刘春波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2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7)股权结构: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100%

  100%

  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借款人经营情况:共同借款人名下“舜耕学府”“舜耕祥府”预计总货值约19.62亿元;“舜耕学府”于2021年7月开盘预售,销售情况良好。

  2、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安徽省铜陵市新城大道与东湖一路交汇处东方蓝海1号楼

  (3)法定代表人:刘华奇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7)股权结构: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100%

  100%

  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9)借款人经营情况:共同借款人名下“鼎盛府”预计总货值约16.85亿元;“鼎盛府”于2021年7月开盘预售,销售情况良好。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长淮信达地产有限公司、淮矿地产淮南东方蓝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淮矿地产铜陵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人: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不超过6亿元

  4、贷款期限:期限不超过13个月

  5、担保方式: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股权质押

  6、反担保情况:无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公司为长淮信达及其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金融机构审批要求;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1.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67%。其中: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4.34亿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5.29亿元;对非控股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余额为39.01亿元; 对非控股子公司超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余额为23.30亿元。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十二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2020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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