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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鼎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18元/股)的130%,已触发“鼎胜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本次不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

  ●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如公司触发“鼎胜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鼎胜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鼎胜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鼎胜转债”的情况。

  ●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鼎胜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号文核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25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125,4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65号文同意,公司125,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鼎胜转债”,债券代码“113534”。

  公司本次发行的“鼎胜转债”自2019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5.18元/股。

  二、“鼎胜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依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25日期间,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鼎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5.18元/股)的130%,已触发“鼎胜转债”的赎回条款。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的议案》,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鼎胜转债”。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5月25日),如公司触发“鼎胜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鼎胜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鼎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鼎胜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鼎胜转债”的情况。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8

  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和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普润平方持有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270,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普润平方壹号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56,0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34%。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披露了《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429,618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2022年2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4,71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7月3日)披露的总股本471,480,910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总股本485,979,784股计算。

  公司于近日收到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发来的《关于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减持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因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4,71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①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计算减持前及减持比例时公司总股本按照以公告日(2021年7月3日)披露的总股本471,480,910股计算;其减持后的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止2022年2月24日公司总股本485,979,784股计算。

  ②可转债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00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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