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0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监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监事1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为职工监事严萍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志兰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认真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16,525,058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为准。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期满转让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期满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前述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计算,制订了具体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具了承诺。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已作出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填补回报措施合理、可行。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顺利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而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业务拓展,提升子公司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投资、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财务资助事项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2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02月25日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6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的有独立董事陈耿先生和董事朱俊翰先生、汤海川先生、牛学喜先生、廖文军先生、王鑫先生,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堂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分析、逐项自查,认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116,525,058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为准。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若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期满转让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的限售期及期满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发行字[2007]30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9)于2022年02月26日登臷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2021年09月30日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重康会综报字(2022)第90-2号”《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公司业务布局,满足公司主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能够合理运用,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计算,制订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起止时间、具体认购办法、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募集资金金额、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放账户设立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等,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部门的反馈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4、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验资、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提交的合同、协议、决议等其他法律文件。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法律法规的修订、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后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6、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运营情况,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及实施主体等)进行调整。
7、本次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登记、股份限售及上市手续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和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股东大会授权事项范围内,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文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简历详见附件),分管公司触控显示事业部经营管理工作,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廖文军先生自2022年02月起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参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中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标准制定,确定其基本薪酬为每月5.225万元(税前,下同),绩效薪酬区间为25.00万元~45.00万元,其绩效薪酬具体金额届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和其本人年度工作时限、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等进行绩效考核并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董事长津贴标准为120.92万元(含税),监事会主席津贴标准为2.00万元(含税,不含其任职的岗位薪酬)。
公司关联董事朱堂福先生、朱俊翰先生(其为公司董事长朱堂福先生之子)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议案由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职能部门发展战略部更名为战略投资部,该部门除保有原发展战略部相关部门职责外,原证券法务部对外投资相关管理职责调整至该部门。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其他职能部门及部门职责无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进行部分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本次综合授信用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总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商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以在上述总额度内调整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分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办理相关授信业务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各项业务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有现金、房地产、机器设备、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事项(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9,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融资情况可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等机构的实际要求可对担保主体进行调整(调整对象仅限于上述提供担保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确保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2022年度以自有资金为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宣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各子公司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在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03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于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及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附件:廖文军先生简历
廖文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深圳东京益商光学厂工厂长、TPK集团线地RD部负责人、新乡市天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鸿晶光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CG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披露日,廖文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0343%;其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文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廖文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拟定于2022年03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3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3月16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3月16日0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03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公司办公楼506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至12.00业经2022年0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1.00至6.00、提案10.00至12.00业经2022年02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提案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02月26日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提案2.00需逐项表决;上述提案1.00-7.00、提案11.00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上述提案9.00,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需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03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等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以上投票授权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地点: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00号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402760;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3-41410188
传真:023-41441126
邮箱地址:landai@cqld.com
联系人:卞卫芹、张英
2、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保障参会人员安全,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2022年03月11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如实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并配合会场的相关防疫工作安排。会议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
3、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765
(二)投票简称:蓝黛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2年0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09:25、0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3月16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单位(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提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未填、错填、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以及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2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综合考虑与各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情况,为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优势,灵活运用各融资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重庆蓝黛传动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重庆台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孙公司惠州市坚柔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向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本次综合授信用于办理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由公司在总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实际资金需求以及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洽商情况确定;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可以在上述总额度内调整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授信额度分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办理相关授信业务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洽谈、签署相关协议等各项业务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审批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有现金、房地产、机器设备、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事项(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或孙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向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0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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