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2月25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西全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7,366,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6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0,531,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6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35,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87%。
8、全体董事及2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于游江先生请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雅勤、张雨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聘任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非公开发行专项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为:同意267,11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044%;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02,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6180%;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38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2、关于更换选举董事的议案
李贺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朝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为:同意267,127,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06%;反对23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8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318,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6.8363%;反对23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1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264,183,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97%;反对3,180,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896%;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7%。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表决结果为“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雅勤、张雨薇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2022年2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齐鲁(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 2022-00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21年,受益于下游需求的复苏,氨纶产品售价同比大幅增长;芳纶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利润稳步提升,全年盈利水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氨纶方面,公司稳步推进烟台、宁夏双基地战略,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新产能效率,紧抓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共振复苏的机遇,全年业绩再创新高。公司始终坚持以利润为导向,关注市场变化,动态调整产品结构,优先保证高盈利产品的供应;借助行情拓展新的销售领域,新开发客户的销量、利润贡献出色;严把品控管理,保证产品品质,优势产品带动区域和领域双突破,纽士达氨纶产品价值得到提升。
间位芳纶方面,受终端需求增长等因素影响,2021年间位芳纶市场需求旺盛,产销量大幅增加,产品盈利水平同比有较大增幅。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个体防护强制标准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深入,上下游产业链的完善,国内石油化工等个体防护领域将迎来发展机遇。同时,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首期4000吨/年产能顺利投产并稳定运行,二期、三期项目无缝衔接稳步推进中。
对位芳纶方面,2021年在一至三季度受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欧盟加征关税下游提前备货、大宗物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光通信领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态。四季度光通信领域热度逐渐平息,但橡胶及民品领域持续走旺。根据市场形势,做好市场预判,产销紧密衔接,优化产品结构,做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市场的需求。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的模式提高产品的数量与质量,降本增效,大大提升了产品的利润空间。
综合以上因素,2021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40,572.76万元,同比上升80.48%;营业利润133,111.44万元,同比上升308.60%;利润总额133,337.67万元,同比上升 31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534.24万元,同比上升274.16%;基本每股收益1.43 元,同比上升247.59%。
2021年末资产总额838,045.53万元,较期初上升34.44%,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6,335.69万元,较期初上升14.41%,主要原因是新项目建设以及本期净利润增加。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2022年1月19日,公司发布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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