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98 公司简称:金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80,000,000股变为80,2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0,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100,000.00元,并于2021年9月30日完成现金红利派发。
(2)为保障股东权益和回馈股东,在考虑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情况下,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阶段聚焦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是一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是唯一一家入选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被工信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评为“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2、公司主营产品
目前阶段,公司的先进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用单晶硅拉制炉热场系统,下游主要客户为光伏晶硅制造领域的主要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坩埚、导流筒、保温筒等均属于消耗品部件,公司光伏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下游需求主要分为新增需求、替换需求和改造需求。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碳纤维等。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等事宜。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核制度。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相关采购制度并结合生产计划,通过比价、询价等方式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并拟定采购申请单报公司内部审批。采购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公司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对采购合同中的货物进行持续监控、跟踪,保证货物在供货周期内到厂。到厂的货物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员对物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的生产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制并生产;公司以订单生产为主,同时辅以市场预测信息安排生产。
3、销售和盈利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
公司具备从单一产品销售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方案设计、产品制造与提供、技术服务与销售服务等)的全方位业务能力,通过自主研发产品的产业化,最终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公司结合上下游发展状况、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主营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自身资金规模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
4、研发模式
依托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发设备,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公司建立了满足公司业务需要的研发模式。公司的技术研发由研发中心承担。公司已形成完善的产品研发流程,研发流程主要由设计开发立项申请、立项评审、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等部分组成。
综上,公司结合上下游发展状况、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主营业务特点、自身发展阶段、自身资金规模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公司的经营模式在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
根据下游应用市场的变化,碳基复合材料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技术探索与产品验证阶段。2005年至2010年,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在晶硅制造热场系统领域的应用进入探索期。以公司和西安超码为代表的国内少数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厂商尝试在晶硅制造热场系统中的使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对等静压石墨产品的进行替代,产品开始得到验证;
(2)第二阶段:技术提升与产业化阶段。2011年至2015年,欧美双反政策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光伏行业降低成本的紧迫需求使得国内企业率先思变,开始大胆尝试新材料、新工艺。在这个阶段,碳基复合材料为光伏行业客户单晶拉制炉增大投料量、提高拉速、降低能耗等工艺提供了新型热场设计与材料保障,推动了光伏行业的降本增效、技术进步与复苏发展;
(3)第三阶段:批量替代及市场主导阶段。2016年至2020年,随着下游晶硅制造行业向大尺寸、高拉速和高品质方向的发展,碳基复合材料的高安全性、高纯度和可设计等方面的技术优势越来越明显,碳基复合材料已经成为市场需求主导。近期,随着政策的推动,众多企业跨界加入光伏行业,公司下游需求旺盛。
(4)第四阶段:材料产品丰富和应用拓展阶段。2021年至今,随着碳基复合材料性能优势的不断凸显,制备成本的不断下降,其在光伏、半导体、氢能、高温热处理、汽车及轨道交通制动等领域的应用有望不断扩大,需求将保持稳定增长。
1.2现阶段行业的基本特点
1、政策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行业的发展予以支持,要求积极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推进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良好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2、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广阔
碳基复合材料作为性能优异的战略性先进碳材料,可应用于高温热处理领域、耐磨领域、耐腐蚀领域等。随着碳基复合材料性能优势不断凸显、制备成本逐步降低,航空航天、光伏、半导体、机械、汽车、化工等行业对碳基复合材料的需求将会保持稳定增长,其对传统材料及产品的替代将逐渐提高,市场空间广阔。
3、产品向大尺寸、高纯度等方向发展,技术门槛进一步提高
随着光伏、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单晶硅生长炉热场系统的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热场系统往大尺寸、高纯度等方向发展,对热场部件的综合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碳基复合材料产品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整体技术难度高,特别是在热场部件系统性设计、大直径、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与高性能、低成本的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制造整体技术等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企业需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方可满足热场系统对碳基复合材料大尺寸、高纯度等更高的技术要求。
4、技术进步持续推动成本降低,促进下游行业“降本增效”
制备成本一直是关系到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能否广泛应用的关键。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制备工艺水平不断提升,碳基复合材料的制备成本逐步下降,性价比优势逐渐凸显,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特别在光伏行业单晶拉制环节,其市场竞争力已达到较高水平,推动了光伏行业硅片向大尺寸、高纯度方向飞速发展,促进了光伏行业的降本增效。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晶硅制造热场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制造商与供应商,掌握了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核心技术,在研发、产品、品牌等方面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大尺寸热场部件产品对单晶硅棒的直径大型化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也大幅度提高了拉晶热场系统安全性,提升了拉晶速率,显著降低了晶硅拉制炉的运行功率,对节能降耗起到较大促进作用,更进一步提高了碳基材料在热场等领域的市场占有率。随着公司产能的持续扩大及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公司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将持续提升。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科研力度,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合计6,497.24万元,较上期同比增长87.60%;此外,公司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期末研发人员数量为62人,较上期同比增长55.00%。持续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扩大技术领先优势,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未来,公司将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进行持续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领域拓展,进一步发挥技术和规模优势,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将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平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1)报告期内,光伏硅片朝着更大尺寸方向发展,对晶硅制造拉制炉热场系统及其部件的尺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布局研发了40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热场部件系列产品。
(2)报告期内,光伏及半导体朝着更高品质方向发展,对晶硅热场部件的纯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布局研发了超高纯热场部件系列产品。
(3)报告期内,为提高碳基复合材料的摩擦性能并扩大在制动领域的应用,公司布局研发了低成本陶瓷化技术。
2、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光伏行业逐步进入平价上网时代,由政策驱动逐步转向经济性驱动,行业周期性逐渐减弱,在经济性驱动期,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提升,转换效率不断提高,同时成本不断下降。光伏行业对补贴不再依赖,开始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平价上网意味着光伏行业基本具备了市场化的独立生存能力,市场化的商业模式逐渐成立,平价上网项目的展开反映了光伏行业正走向完全市场化驱动,弱化了行业整体随着政策波动的周期性。“碳达峰”和“碳中和”能源发展目标的提出,加速了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发展。随着光伏行业的需求逐步释放,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
随着碳基复合材料大批量应用,技术迭代加快,产品向大尺寸、低成本、多样化方向发展,成本的降低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为碳基材料在更多行业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可能,碳基复合材料逐渐开启多领域应用的局面。目前,在半导体、摩擦制动、高温热处理等行业,逐渐形成碳基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的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落实,光伏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公司下游光伏行业的产能扩张,终端需求旺盛,公司2021年持续扩大生产产能,产品销量增加带来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大幅增长。公司2021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3.72%和197.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亿元,同比增长215.3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提名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寄乔先生、王冰泉先生、李军先生、王跃军先生、胡晖先生、廖雨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陈一鸣先生、邓英女士、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陈一鸣先生、邓英女士、刘洪波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邓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成员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成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游达明先生、彭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成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附: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廖寄乔: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廖寄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28,950股,通过一致行动人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53,195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王冰泉: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冰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66,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赣州金乔间接持有本公司112,84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3、李军:男,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1,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间接持有本公司94,63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4、王跃军: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高级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跃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6,000股,通过持股平台益阳荣晟、赣州金乔间接持有本公司208,778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5、 胡晖: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胡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6、廖雨舟:男,199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
廖雨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首席科学家之子,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7、陈一鸣: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陈一鸣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8、邓英:女,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邓英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刘洪波: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现任湖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2018年3月起延迟退休五年)。
刘洪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游达明:男,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担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游达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彭金剑:男,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曾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已过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
彭金剑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水晶湾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达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容:第三届监事会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的监事游达明可领取监事薪酬为12万元/年,其余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游达明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规定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规定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基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情况,编制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对规格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5年调整为10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22年2月27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游达明先生、彭金剑先生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
14.1 提名游达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2 提名彭金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监事分别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1,095,974.05元,母公司报表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501,510,963.93元,在按照《公司章程》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9,908,673.91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2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0,000.00元(含税)。2021年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095,974.05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9,908,673.91元。公司2021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派发现金红利40,100,000.00元(含税),已于2021年9月30日实施完毕;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0,050,000.00元。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60,15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政策推动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业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行业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行业的发展予以支持,要求积极开发新型超大规格、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推进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良好的政策环境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2、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广阔
碳基复合材料作为性能优异的战略性先进碳材料,可应用于高温热处理领域、耐磨领域、耐腐蚀领域等。随着碳基复合材料性能优势不断凸显、制备成本逐步降低,航空航天、光伏、半导体、机械、汽车、化工等行业对碳基复合材料的需求将会保持稳定增长,其对传统材料及产品的替代将逐渐提高,市场空间广阔。
3、产品向大尺寸、高纯度等方向发展,技术门槛进一步提高
随着光伏、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单晶硅生长炉热场系统的技术更新迭代速度加快。热场系统往大尺寸、高纯度等方向发展,对热场部件的综合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碳基复合材料产品生产工艺都相对复杂,整体技术难度高,特别是在热场部件系统性设计、大直径、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功能一体化设计与高性能、低成本的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制造整体技术等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企业需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方可满足热场系统对碳基复合材料大尺寸、高纯度等更高的技术要求。
4、技术进步持续推动成本降低,促进下游行业“降本增效”
制备成本一直是关系到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能否广泛应用的关键。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制备工艺水平不断提升,碳基复合材料的制备成本逐步下降,性价比优势逐渐凸显,市场占有率越来越高。特别在光伏行业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其市场占有率已达到较高水平,推动了光伏行业硅片向大尺寸、高纯度方向飞速发展,促进了光伏行业的降本增效。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随着碳基复合材料大批量应用,技术迭代加快,产品向大尺寸、低成本、多样化方向发展,成本的降低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为碳基材料在更多行业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可能,碳基复合材料逐渐开启多领域应用的局面。目前,在半导体、摩擦制动、高温热处理等行业,逐渐形成碳基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的趋势。
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十四五”原材料工业相关发展规划,依托于公司对碳基新材料的研究和积累,以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突破为核心,在保障现有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在光伏领域的优势地位基础上,依靠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充分抓住碳基材料的发展机遇,通过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研究、碳基材料制备机理研究、碳基材料基础装备开发、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及产品拓展研发等,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保障公司在光伏、半导体、氢燃料电池、高温热处理、摩擦制动等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在碳基材料领域进行全面、纵深布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碳基新材料的应用领域,把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碳基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平台,使公司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商与供应商。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3.72%和197.25%。2021年,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落实,光伏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光伏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需求相对旺盛。公司下游光伏行业的产能扩张,终端需求旺盛,公司2021年持续扩大生产产能,但公司现有产能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鉴于上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为推动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提出此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当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 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研发投入、扩大产能、运营发展等投入,以保持并推进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帮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后的留存部分将用于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扩大产能、提高研发水平等,提高公司整体价值,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曾文文,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王军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并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或“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1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4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000,000.00元,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78,727,924.53元(不含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5,272,075.47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5月12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7150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4月2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6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59,990.1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数量为5,999,0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9,901,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5,662,685.2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238,314.76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9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9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6586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自上一次授权到期日(2022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有资金投资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批准金额。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24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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