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6版)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并已获得发行核准且发行上市的,在中国证监会责令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决定生效后之日起三十日内,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六、中介机构关于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华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因华林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会计师、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承诺:因本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发行将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承诺通过以下方式努力提升经营水平,增加未来收益,以填补摊薄的即期回报:
(一)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和费用控制,提升资金回报;
2、公司将增大对主营业务的投入,努力提升销售收入,增加即期净利润,缓解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募投项目的建设与风控管理,科学有效地运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严格执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保证股东回报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控股股东凌斌、实际控制人凌斌、王曦承诺如下:
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八、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
为督促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对公开承诺事项的履行,制定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违反承诺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薪酬用于代本人上交收益、支付赔偿。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
(一)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订单量下降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爆发,截至目前,相关疫情严重的国家或地区有印度、美国、巴西、墨西哥、英国、意大利、德国等,短期内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疫情地区的经济运转。
公司的主要客户在海外,若海外疫情长时间不能被有效控制,将导致公司部分下游客户海外市场需求萎缩,从而导致公司获得的订单量下降,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分别为93.99%、92.51%和93.64%,其中,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原材料为液晶面板。公司采购液晶面板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采购价格由各厂商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并结合双方的长期合作紧密程度进行确定。
从2020年三季度开始,全球液晶面板价格呈上涨趋势,在液晶面板价格上涨时,公司具备一定的转嫁成本的能力,但由于客户订单下达到公司采购液晶面板有一定的时间间隔,若未来液晶面板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周转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第三方回款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主要包括同一控制下公司代付和外汇储备不足国家的客户指定第三方公司支付货款。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3%、13.66%和14.2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但由于公司日常经营实际回款中,无法彻底杜绝第三方回款的情形,仍可能存在因对第三方回款管控不力而导致销售回款环节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四)下游客户所处行业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所处的主要行业有:智慧教育、智能办公、电竞、安防、商业展示、医疗、智能电视等领域,受益于智能显示产品在下游行业应用深度及广度的拓展,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保持稳定增长。
目前,中国大陆已成为全球智能显示行业的中心,产业链配套成熟,报告期内公司的订单数量稳步增长,但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市场需求萎缩或下游客户所在国家的经济萎缩,将制约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份额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的风险
智能显示行业属于技术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现有的行业竞争格局中,市场竞争逐步分化,马太效应日益显著。市场份额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大型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作为基础,匹配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够生产高品质的产品,同时也拥有液晶面板等原材料较大的采购渠道资源,市场竞争力逐步增强。公司属于行业内大型制造企业,若未来不能持续进行资金与技术投入,并有效扩大在市场的产品占用率,将因市场竞争的加剧限制自身的盈利、发展和壮大,为未来的发展前景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十、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出现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
公司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3,379.68万元至289,492.42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3.40%至29.57%;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893.68万元至20,443.96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50.29%至71.71%;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259.12万元至19,767.41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67.37%至91.69%。以上预测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KTC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凌斌
成立日期:1995年9月2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9年7月12日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五和大道4023号1号楼第一层至第五层
邮政编码:518129
电话:0755-32901114
传真:0755-33615999
互联网网址:https://www.ktc.cn/
电子信箱:dmbsh@ktc.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孙建华
二、公司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9年6月14日,康冠有限股东凌斌、李宇彬、凌峰、至远投资、视清投资、视野投资、视新投资、视界投资作为康冠科技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各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康冠有限截至2019年1月31日经大华所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110,269,569.90元扣除2019年3月的现金分红190,000,000.00元后的净资产值920,269,569.90元为基准,按2.5563:1的比例折股36,000万股,面值1元/股,差额560,269,569.90元作为股本溢价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康冠科技。
2019年7月3日,大华所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281号),对股份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证。
2019年7月12日,康冠科技就本次整体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情况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时,发起人及其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如下所示:
(三)发起人出资资产的情况
公司系由康冠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成立时继承了康冠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和生产经营体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完成。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6,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三)公司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
(四)发起人、控股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凌斌、王曦为夫妻关系,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王曦间接持有公司15.24%的股份;
2、至远投资为凌斌与王曦共同控制的企业,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至远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0.49%的股份;
3、视界投资为凌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视界投资直接持有公司8.33%的股份;
4、视野投资为凌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视野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43%的股份;
5、视清投资为凌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视清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43%的股份;
6、视新投资为凌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视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42%的股份;
7、李宇彬为凌斌妹妹凌霄的配偶,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李宇彬直接持有公司7.54%的股份;
8、凌峰、凌斌为兄弟关系,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凌峰直接持有公司6.57%的股份;
9、凌霄与凌斌、凌峰为兄妹关系,与李宇彬为夫妻关系,凌霄间接持有公司4.43%的股份,凌斌直接持有公司30.79%的股份,凌峰直接持有公司6.57%的股份;
10、李宇进、李宇彬为兄弟关系,李宇进间接持有公司0.79%的股份,李宇彬直接持有公司7.54%的股份;
11、李宇进、邓卫华为夫妻关系,李宇进间接持有公司0.79%的股份,邓卫华间接持有公司0.17%的股份;
12、凌婷为孙建华配偶的姐妹,凌婷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孙建华间接持有公司0.06%的股份;
13、苏小蓉、廖福建为夫妻关系,苏小蓉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廖福建间接持有公司0.30%的股份;
14、凌宏强、郑美娥为夫妻关系,凌宏强间接持有公司0.37%的股份,郑美娥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15、吴锦华、林裕兰为夫妻关系,吴锦华间接持有公司0.004%的股份,林裕兰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
16、李振乐、姚静梅为夫妻关系,李振乐间接持有公司0.25%的股份,姚静梅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
17、刘欢、罗迪为夫妻关系,刘欢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罗迪间接持有公司0.005%的股份;
18、吴崇轶、吴从敏为兄弟关系,吴崇轶间接持有公司0.68%的股份,吴从敏间接持有公司0.003%的股份;
19、孙江维、白玉芬为夫妻关系,孙江维间接持有公司0.23%的股份,白玉芬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0、刘三元、王迁蓉为夫妻关系,刘三元间接持有公司0.18%的股份,王迁蓉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
21、潘小清、刘连英为夫妻关系,潘小清间接持有公司0.11%的股份,刘连英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2、刘金望、丘丽云为夫妻关系,刘金望间接持有公司0.15%的股份,丘丽云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
23、陈生民、邱凤英为夫妻关系,陈生民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邱凤英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4、陈生民、陈兰英为兄妹关系,陈生民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陈兰英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5、涂和超、涂和达为兄弟关系,涂和超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涂和达间接持有公司0.003%的股份;
26、涂和达、何运萍为夫妻关系,涂和达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何运萍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7、凌伟雄、黎利香为夫妻关系,凌伟雄间接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黎利香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28、凌伟勋、凌伟雄为兄弟关系,凌伟勋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凌伟雄间接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
29、黎士明、李天菊为夫妻关系,黎士明间接持有公司0.07%的股份,李天菊间接持有公司0.005%的股份;
30、邢彦兵、王新平为夫妻关系,邢彦兵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王新平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31、林佳军、王小英为夫妻关系,林佳军间接持有公司0.004%的股份,王小英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
32、王凤生、王小英为兄妹关系,王凤生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王小英间接持有公司0.10%的股份;
33、林奇谋、林奇智为兄弟关系,林奇谋间接持有公司0.003%的股份,林奇智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34、林奇著、林逸华为姐弟关系,林奇著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林逸华间接持有公司0.12%的股份;
35、林奇著为陈文福兄弟姐妹的配偶,林奇著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陈文福间接持有公司1.11%的股份;
36、何云平为洪祝英配偶的兄弟,何云平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洪祝英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37、李福芳为石志明兄弟姐妹的配偶,李福芳间接持有公司0.001%的股份,石志明间接持有公司0.002%的股份。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各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设计生产企业,主要业务为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用领域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家用领域的智能电视等。公司从事智能显示行业27年,自2001年起连续21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自2014年起连续8年保持50亿元以上的销售规模并逐年稳定增长。根据FutureSource 数据统计,2020年度公司智能交互平板在生产制造型供应商中的海外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一;根据洛图科技(RUNTO)数据统计,2020年度及2021年度智能电视在生产制造型供应商中的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五。公司是智能显示行业内的龙头企业之一。
公司一直维持稳步上升的体量和行业地位,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内持续增强的竞争力:即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制造、差异化市场策略和优质客户资源,三者之间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共同组成了公司有机统一的竞争优势:
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公司秉承自主研发的理念,在产品设计、驱动系统、交互系统、智能主控板卡、电源板卡、背光显示模组、智能触控模组等软硬件上坚持自主研发,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在触控技术、无线传屏、动作感应、语音技术、书写技术、拼接技术、散热技术、色彩还原、声学技术、光学显示及数据传输等核心技术上拥有大量实验数据和丰富经验。公司拥有超千名研发设计工程师,可及时响应不同国家的客户、不同认证体系、操作系统或信号接口的定制化产品需求;公司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能力为实现低成本的小批量多型号定制化生产建立了夯实基础。
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制造:公司在深圳和惠州拥有约45万平方米自有产权的智能制造中心,52条各类主要生产线。公司的制造中心浓缩了中国作为世界制造强国的大部分优势,即大量优质的产业工人、完整的产业链条、高效的供应链、自动化的生产线,在保障品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具备小批量、多型号产品的快速生产切换能力。公司柔性化制造能力得益于公司全流程软硬件的自主研发设计,满足了来自全球不同区域的小批量、多型号订单需求。
差异化市场策略和优质客户资源:公司制定了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战略,确立了服务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全球头部品牌商、智能电视国际知名品牌中小区域市场、各区域市场本地龙头品牌客户的差异化市场策略。上述类型客户具有产品需求多样,定制化需求高,单笔订单量相对较小的特点,公司凭借相匹配的研发和制造优势在上述差异化市场拥有较高的占有率。公司智能交互显示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全球首创企业SMART、全球前三大教育显示品牌企业普罗米休斯、全球头部显示器品牌和生产企业NEC、明基、仁宝等;智能电视的主要客户包括:全球智能电视头部品牌企业三星、LG、飞利浦、夏普、东芝等,全球最大的物联网平台小米、全球最大的连锁品牌企业沃尔玛,以及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地区的当地龙头品牌客户。
公司先后荣获“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福布斯》中国最具潜力2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对外贸易500强民营企业”、“中国十大彩电出口企业”、“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广东省智能平板显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制造企业100强”、“深圳市总部企业”、“深圳工业百强企业”、“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等荣誉称号,公司产品获得“德国红点奖”、“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概念组一等奖”等奖项,在业界享有盛誉。
自1995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商用领域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家用领域的智能电视等,具体功能及应用场景情况如下:
1、智能交互显示产品
智能交互显示产品根据应用场景方面的差异分为智能交互平板及专用显示设备,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2、智能电视
公司生产的智能电视主要性能如下:可通过有线网络、无线WIFI、蓝牙或5G实现互联网无障碍连接;支持Linux或安卓智能操作系统,实现智能生态内容,包括NETFLIX、ROKU、WEBOS及ANDROID TV生态。同时也可选择开放式安装安卓智能操作系统,可自主通过安装APP选择相应的视频、游戏、娱乐、浏览器等应用程序等扩展范围和功能。
公司智能电视产品根据显示技术方面的特点分为LED背光液晶电视、MINI-LED阵列量子点光源液晶电视以及OLED电视,具体应用情况如下:
(三)主要销售模式
1、市场销售策略
公司制定了差异化的市场竞争战略,确立了服务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全球头部品牌商、智能电视国际知名品牌中小区域市场、各区域市场本地龙头品牌客户的差异化市场策略。上述类型客户具有产品需求多样,定制化需求高,单笔订单量相对较小的特点,公司凭借相匹配的研发和制造优势在上述差异化市场拥有较高的占有率。
2、结算模式
公司业务以外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60%、77.62%和79.73%。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于外销采取的主要结算方式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信用证结算和电汇结算,其中以电汇结算为主;对于内销采取的主要结算方式是电汇和票据结算,其中以电汇结算为主,票据结算中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为主,少量集团客户采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对于外销客户,发行人采用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和现款现货相结合的信用政策,信用期一般为0-180天,主要情况为:1、外销应收账款不能由中信保或人保承保的客户,采取现款现货的方式;2、外销应收账款可由中信保或人保承保的客户,在保险公司核定的信用期限内先货后款;3、部分交易历史长或交易规模大且未由中信保或人保承保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
对于内销客户,发行人采用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和现款后货相结合的信用政策,信用期一般为0-60天。
3、自有品牌业务的销售模式
自2014年开始,公司推出自有品牌“皓丽”,报告期内,自有品牌业务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5%、2.54%和1.48%,目前自有品牌业务采取直销与经销并重的销售模式。
(四)主要的原材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类别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行业竞争情况
智能显示行业产能逐步向大型企业集中,各龙头企业亦在寻求差异化经营发展方向增加其市场占用率。
1、智能显示产品制造领域竞争激烈,大型制造企业逐步展示竞争优势
凭借配套产业群的区位及成本优势,中国大陆已成为全球的智能显示产品的主要制造基地,台系及韩系制造商竞争力逐步下降,市场份额逐步丧失。处于行业产业链中间位置的智能显示产品的国内设计生产企业,在产品设计及开发、制造水平、响应速度及产品品质等多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
随着行业的发展,国内小型制造商逐步被淘汰出局,国内大型智能显示产品制造企业,依托较强的研发技术实力、供应链整合能力及资金优势,不断在全球范围扩充其产能,将逐步强化其竞争力,加强在国际知名品牌商的供应链体系中的竞争地位,展示其竞争优势。
2、差异化竞争策略的公司有更好的市场空间,细分行业龙头逐步涌现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冠捷科技、兆驰股份为代表的大型制造商依靠产能及资金优势,主要服务对象为北美、欧洲等主要市场的全球知名品牌客户。而对于亚太、拉美、中东、非洲等区域,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制式要求不同,面临不同的运营商,单个国家的市场需求量较小,同时对定制化产品的需求大,上述大型制造商由于成本控制的原因,往往不愿涉足此类市场。同时,各地对本地区智能显示产品的制式要求多样,是产生细分领域市场及本地品牌的驱动因素。
以本公司为代表的大型设计生产企业,立足于差异化的战略方向,以全组件定制化研发为基础,以小批量、定制化的柔性服务为突破口,通过自身的产品成本控制体系,逐步成为全球知名显示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也已成为各区域地方知名品牌企业的主要供应商。
行业的竞争格局逐步将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推向市场的中心,随着应用场景的多元化,细分行业的龙头将逐步凸显其竞争优势。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自1995年进入显示行业以来,经历了由阴极管显示技术向液晶平板显示技术的转变,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通过坚持自主全流程软硬件定制化研发设计,不断提高改善小批量、多型号柔性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以及各区域市场本地龙头品牌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行业内形成了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根据FutureSource 数据统计,2020年度公司智能交互平板在生产制造型供应商中的海外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一;根据洛图科技(RUNTO)数据统计,2020年度及2021年公司智能电视在生产制造型供应商中的出货量全球排名第五。同时,在会议平板市场,根据DISCIEN数据统计,2020年公司智能交互显示平板自有品牌“皓丽(Horion)”在国内会议平板市场出货量中排名第二位。
五、公司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办公及其他设备。截至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03,731.58万元,累计折旧36,104.3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7,627.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屋建筑物情况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发行人不存在使用或者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地、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及其上建造房产的情况。
(2)房屋租赁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主要境内经营场所均为自有房产。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以下境内租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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