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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48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152,000.00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51,760,236.35元,余额人民币634,391,763.65元已于2020年6月2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63203807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125,685.24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9,026,314.76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2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39,246,687.71 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97,344,221.12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65,385.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041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6,706.66元和支付发行费用3,748,679.18元的自筹资金已于2020年8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松井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井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1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附件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净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总额。

  附件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3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22日

  至2022年3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3月1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三环北路777号;

  2、邮政编码:410600;

  3、联系电话:0731-87191777-8088;

  4、联系人:周欢。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394,928.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3,949,850.05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9,600,000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452,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1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24%。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及资金需求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上午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2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严谨,及时出具了各项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5万元人民币/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在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2年2月14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

  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2.28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傅成钢,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翟爱萍,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职国际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2022年审计费用、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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