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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锡娟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为确保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建华、王锡娟、刘笑寒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2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邸云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为确保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1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简称“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1年9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87号)。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3月16日。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有效期外,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持续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延长上述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2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16日

  至2022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3月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华、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世娜   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因增加条款,《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按顺序相应调整,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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