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7版)
单位:万元
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等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在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现有经营场所和设备难以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扩大经营场所、增加人员规模、购置设备、提升公司生产能力是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同时,从经营场地稳定性的角度考虑,以公司现有的业务规模及发展趋势,自建经营场地是当务之急。
公司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拟投资55,000.00万元。该项目新增设备160台(套),该项目占地面积为70,598.1平方米,总建设面积为96,983.01平方米,包括研发中心1栋,生产车间5栋,员工宿舍1栋,并配套建设停车库(地上),物管用房,厂内道路,绿化等辅助工程及设施。项目具体组成如下:
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高公司在航空设备制造领域的研究、开发及生产能力,以满足公司高速发展的经营需求,同时使公司具备航空器生产的能力。
(二)项目的必要性
1、响应国家、省、市军民融合战略
2017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91号,意见指出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引导更多有优势、有意愿的民营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竞争。
2016年9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成都市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着力突破“民参军”机制创新和“军转民”开放创新,通过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军民技术、产品、资本和人才融合,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实现突破发展。
2017年12月成都市高新区工委办公室出台了《成都市高新区加快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构建以军工电子、航空航天为重点的军民融合产业体系,加快推动成都高新区军民融合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壮大规模、实现突破发展。
2、中国制造2025助推航空产业
航空航天装备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重点领域,对发展航空装备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加快大型飞机研制,推进干支线飞机、无人机和通用飞机产业化。
3、航空产业是重要的国家战略产业
2015年国防白皮书《中国的军事战略》继续强调解放军空军将“提高战略预警、空中打击、防控反导、信息对抗、空降作战、战略投送和综合保障能力”,并在2015年中国召开了关于“建设战略空军问题讨论会”,中国军方首次将空军定位为战略军种。战略空军正由“国土防御”向“空天一体”、“攻防兼备”加速转变,空军建设有望持续提速,将为航空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4、公司各业务协同发展,促进产业化提升
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主要包括航空设备制造和旋翼机制造。航空设备制造由飞机地面保障设备、飞机装配及飞机数控加工中心组成,其中飞机地面保障设备主要对飞机的发动机、导弹及油箱等飞机配套设备进行运挂一体操作,飞机装配主要是对飞机机翼、尾翼及无人机等装配;数控加工中心主要是飞机机体的零件加工。项目从飞机零件制造到飞机装配再到飞机保障设备,同时兼顾旋翼飞机制造,形成统一的航空产业布局,各专业的协同发展将使公司航空产业化得到提升。
5、加大研发资金、设备及场地投入
在航空制造领域,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安全、稳定可靠为宗旨,并取得了一系列关键技术,使产品的技术、质量始终保持在行业前列,同时公司和单位A、西北工业大学等集团和高校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构建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使公司在研发技术上得到保障。目前公司有多项军品在研项目,某些项目研发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将达到国际先进,加之军品项目研制周期较长,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较大,研制过程中需要有充足资金、设备及场地保障。
(三)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55,000万元,具体概算如下:
注:其他费用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设计费、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费等费用。
(四)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期24个月,本项目具体实施进度计划如下表所示:
(五)项目的选址
项目地址位于成都市高新西部园区内。西部园区主要规划面积43平方公里,主要围绕加快引进和聚集产业化项目,建成空间信息化、生产自动化、园区生活化,社会安全化、科技与人文协调统一的一流综合产业园区。地理位置紧邻城区,与成昆铁路、成灌高速、绕城高速纵横交错,交通网络发达。
(六)项目的环保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发行人拟参照现有生产经营中相关的环保设备处理能力,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环保要求,在本次募投项目中投入下列设备:
根据成都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6月出具的《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批复》(成环评函[2019]17号),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已经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成都市高新生态环境局与成都市青羊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保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未发生环保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
(七)项目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55,000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平均年营业收入为45,000万元,平均年利润总额14,418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8.56%,投资回收期6年(含建设期)。
三、补充流动资金
(一)项目概况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对运营资金的需求。
(二)项目的必要性
1、军民融合企业发展需要流动资金的支持
在军民融合类企业的发展历程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故军民融合类企业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以吸引人才从而保障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会相应增加。
2、公司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占用流动资金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和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比较高,对公司流动资金的挤压较为明显。
一方面,由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逐步增加。另一方面,军工行业的特性决定了军工企业的产品结算周期较长,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下游主机厂客户,主机厂将最终产品交付给最终用户军方,最终产品的验收程序极为严格,军方根据产品验收情况、产品完成进度与自身资金情况与主机厂进行结算,主机厂再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与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结算,因此公司产品结算周期较长。同时,根据军品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军品价格实行统一管理、国家定价的方法。军品定价流程所需时间较长,就部分未完成审价的项目,客户仅向公司支付合同金额的部分价款。此外,受制于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验收较为严格和复杂,使得公司期末发出商品余额较大,存货周转较慢,占用了公司流动资金。
因此,合理安排部分募集资金弥补流动资金缺口,有利于减少公司的运行风险,增强公司的竞争实力,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确保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
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补充流动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使用过程中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保障和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因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善、经营成果和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
四、对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并全部用于主营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为提升公司核心产品的生产能力,满足现有生产、经营和研发需要,均为本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本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业务受需求增大影响增长迅速,航空器试验和检测设备开发制造业务、飞机部件装配业务实现较快的发展,飞机零件加工业务受制于公司现有机器设备和场地条件,发展缓慢。在此基础上,公司现有经营场所及条件将难以满足公司未来高速发展的需求。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通过新厂房的建设、生产设备的投入,扩大生产场所,提高生产能力,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通过研发中心的建设、研发设备的投入,大幅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利于公司市场拓展,同时提升公司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6,639.36万元,净资产为46,613.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7.70%。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888.80万元、23,752.04万元、29,303.15万元和8,724.4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7,664.24万元、6,816.84万元、6,932.98万元和1,291.61万元,公司盈利能力较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得以下降,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有效支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公司经过多年运营,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制造和生产经验,聚集了一批拥有数十年行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和自主研发的行业专家。同时,随着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加大,公司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随公司业务的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重大决策、经营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故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能够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需要。
(三)董事会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的意见
2019年4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过分析后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方向,与公司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具有可行性。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飞机地面保障设备开发制造、航空器试验和检测设备开发制造、飞机工艺装备开发制造、飞机零件加工和飞机部件装配等业务,主要客户为航空工业下属单位,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对航空工业下属单位的销售额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7.98%、92.02%、90.79%和80.20%。
如果客户的需求出现较大变化或者生产经营出现较大波动,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二)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军品,军品使用环境较为恶劣,最终用户对军品质量有着严苛的要求。同时,我国军工行业又处于跨越式发展时期,对产品一般都要求进行持续改进,公司产品也需要在批量生产中进行持续研发和改进;在持续的研发改进中,公司有可能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进而对公司在业内的声誉造成重大冲击,甚至威胁公司的军工资质,从而使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未来可能不能持续符合主要客户对供应商要求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从军工资质、法人资格、新产品和工艺开发能力、资源保障、质量管理体系、资金运营状况及无违规情况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管理。鉴于公司主要客户要求供应商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地提供质量可靠的产品,且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应产品的要求会随着国内外局势的发展及其自身的需要进行调整,实践中不排除主要客户对供应商的要求发生变化,公司后续供货质量、持续性以及产品研发等,存在不能完全满足主要客户需求的可能性,则公司存在被主要客户剔除出合格供应商目录的风险,将会给公司主营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装备制造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的风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5月发布《中国的军事战略》,提出“加快武器装备更新换代,构建适应信息化战争和履行使命要求的武器装备体系”。为保持和提高军事装备的先进性,我国军事装备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这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军工供应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供应商需要持续提高装备制造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以满足国防军事装备不断更新换代的需求。如果公司无法适应我国军用飞机主机厂技术更新的速度,公司未来将无法获取新的军工项目订单,这将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五)订单不连续可能导致公司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最终用户主要为军方,用户对公司产品有着严格的试验、检验要求且单个订单的金额较大,客户的采购特点决定了公司签订的单个订单执行周期较长。受最终用户的具体需求及其每年采购计划和国防需要间歇性大幅调整采购量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突发订单增加、订单延迟的情况。订单的具体项目及数量存在波动,交货时间具有不均衡性,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交货、验收较为集中,另一段时间交货、验收较少,导致收入实现在不同年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产品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军品的销售价格由军方审价确定。由于军方对部分产品的价格审定周期较长,针对尚未审价的产品,供销双方按照合同暂定价格结算,在军方审价后进行调整。在军方审价之前,公司收入确认按暂定价进行确认,暂定价格与最终定价的差额在最终定价的当期进行确认,暂定价格与最终审定价格存在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在公司暂定价项目中,部分项目系根据合同约定按合同金额50%或约定金额(合同金额80%)结算,余款待军方审价之后支付。
若最终审定价大幅低于暂定价,则公司存在部分暂定价项目应收账款调减的风险,亦存在当期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上市当年亏损的风险。
假设报告期各期尚未审价的产品审定价格较暂定价格出现正负5%、10%的差异,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影响金额模拟如下:
单位:万元
(七)现有部分生产经营场所面临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昱华航空研发和办公场所系租赁所得,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电子西街3号西京三号。昱华航空承租房屋所占用土地已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该地块上的租赁房屋未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亦未取得该等房屋建设所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验收文件。昱华航空承租该等房屋的行为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八)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主营业务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类产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时间延续至2030年12月31日。2018年度和2019年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昱华航空适用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发行人适用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之附件三有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昱华航空技术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发行人子公司恒升力讯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满足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发行人子公司昱华航空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满足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发行人子公司立航精密2021年1-6月满足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的条件,分别于上述年度内按照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缴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相关税收优惠对于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但如果未来公司发生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事项及国家调整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减少,可能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九)豁免披露部分信息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判断的风险
公司系三级保密资格单位、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单位、装备承制单位,公司主要从事军品业务,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军工企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国防科工局批准,对于军工资质的具体内容、军品产能、产量、销量、军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类别、涉军供应商及客户名称以及重大军品合同等信息,公司予以豁免披露或脱密披露。上述信息的脱密披露和豁免披露符合同行业公司信息披露惯例,但可能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精准判断。
(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2020年1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推迟、开工率较低,上述情况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经营活动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由于目前疫情的持续时间及影响范围仍不明朗,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立航科技及其公司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合同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如下:
(一)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续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签署日,其他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续表
注:上述第2项合同约定,合同金额为495.00万元,并约定未来该产品对第三方销售时,销售收入中10%归单位A所有,90%归立航科技所有。
(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
(三)重大房屋租赁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房屋租赁合同情况如下:
(四)建设工程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合同情况如下:
(五)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六)授信或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授信或贷款合同情况如下: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五)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六)验资复核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七)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会展支行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成都立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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