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8日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李永前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本次股东大会中,各项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5,433,689股。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438,464,997股。具体情况如下: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70,797,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84.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667,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15.43%。
3、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总股份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同)2人,代表股份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份总数的0.0009 %。
(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李永前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44,957,48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1.02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44,957,47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1.03选举叶朝锋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44,957,47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1.04选举赵吉柱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44,957,47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1.05选举汪剑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44,957,47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48%,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1.06选举周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05,986,98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梁运斌先生和周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梁运斌先生和周济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刘洪跃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38,462,3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2.02选举唐国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38,462,3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2.03选举谭敬慧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438,462,3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胡必亮先生和马江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必亮先生和马江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陈玲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票数438,462,3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3.02选举秦丽娟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获得票数438,462,397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票数1,14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8%。
(四)审议《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6.01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3债券期限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4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5上市安排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6担保安排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6.07决议有效期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七)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全部事宜的议案》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八)审议《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议案》
同意438,464,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叶瑞佳女士担任我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我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2月2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叶瑞佳,女,1980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6年9月至2017年5月任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0月已更名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党群工作部)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任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中房(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党支部书记;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中房(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党支部书记;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中房(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党支部书记;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中房(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临时党支部书记;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总部党支部书记;2020年2月至2021年10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主任、总部党支部书记;2021年10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主任、总部党支部书记;2012年9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叶瑞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