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究院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发体系,加强和提升研发体系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拟将核心技术人员刘泽先生由公司预研部研发工程师调岗至标准化管理部标准化工程师。公司管理层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刘泽职务调整的事宜,决定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为周俊杰、杜义贤、陈建泽、黄宏、陈德、丁昌鹏、郭秋明、熊雪飞、蔡海生。本次工作职务调整后,刘泽先生仍在公司研究院任职。
刘泽先生与公司签有《保密及知识产权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职务调整不影响其相关义务的履行,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刘泽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发体系,加强和提升研发体系标准化管理工作,公司研究院根据2022年度工作计划,拟将核心技术人员刘泽先生由预研部研发工程师调岗至标准化管理部标准化工程师。公司管理层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刘泽职务调整的事宜。职务调整后,刘泽不直接从事项目研发工作,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截至目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泽先生于2018年6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研究院预研部研发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泽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1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刘泽先生获授4,000股股份。
职务调整后,刘泽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刘泽先生主要参与锂电池极片激光加工技术研发。根据研究院的工作计划安排,该部分研发任务已由其他共同参与的同事负责。刘泽先生的职务变动不影响其参与的项目继续开展。
刘泽先生在任职期间曾参与研究并申请发明专利7项,均为非单一发明人,其中2项已授权,其余处于审查阶段。前述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刘泽先生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及知识产权协议》条款,刘泽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经营信息和公司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泽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等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智能装备行业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截至2021年末公司研发人员超过一千五百人。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刘泽先生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创新产生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刘泽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均非单一发明人,且已签署相关的《保密及知识产权协议》及《劳动合同》等,其工作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相关技术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其职务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刘泽先生的职务调整不会影响其参与的研发项目的推进,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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