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7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并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实施进展情况
2022年2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221,5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221,57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最高成交价为11.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87,896.36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2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3,541,333股。公司2022年2月28日首次回购股份数量221,574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385,33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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