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2月28日,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介平先生、李冬阳先生、李远飞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该笔融资用于借新还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李介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李介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李介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17%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控制公司19.5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介平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李冬阳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裁,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劲女士,为李冬阳先生的配偶。李冬阳先生及陈劲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李介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19426E,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介平。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21617963894J,注册资本4000.3514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4986789U,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3364184946,注册资本21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韶东。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同意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实控人及管理层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与该关联人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各类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概述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概述
该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概述
经核查,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并接受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按《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介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的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介平先生、李冬阳先生、李远飞先生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该笔融资用于借新还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李冬阳先生及其夫人陈劲女士、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瑞和恒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瑞信新能源(信丰)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