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苏州众亦为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亦为”)及其他第三方社会资本或机构投资人,共同参与投资天津众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为”)。基金规模预计为15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3,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构成关联交易。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截止协议签署日,合作方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一) 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苏州众亦为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5Y2U589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21年5月8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7栋2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众志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登记备案情况:众亦为已于2021年9月16日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2532。
(二) 特殊有限合伙人
机构名称:ZWC PARTNERS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年4月1日
注册地址:15/F, ST.JOHN BLDG 33 GARDEN RD CENTRAL HONG KONG
(三) 有限合伙人
1. 上海分众鸿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秀山路8号3幢一层X区1009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丁晓静
控股股东:分众传媒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网络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珠海威迪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62728(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何敬煊
控股股东:堡光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投资(在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投资须经审批);投资咨询(不涉及金融信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西路778号
法定代表人:黄淑玲
控股股东: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家用电器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信和(厦门)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0年7月28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8号国际银行大厦27层G单元
法定代表人:田兆源
控股股东:信和置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88-C5地块(湖滨北路水仙大厦西侧)、89-C5地块(湖里海天路北侧)、89-C4地块(嘉禾路与莲花北路交叉口东南侧)、89-C2地块(嘉禾路与松柏中路交叉口北侧)、90-C5C6地块(莲花新村嘉禾路、吕岭路东南侧)的开发及经营管理。
5. 东莞愉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路莞城段111号8号楼1003室
法定代表人:侯炽筠
控股股东:愉景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物业投资、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五金制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上海骏瑞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月9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环龙路65弄1号三层、四层
法定代表人:甄岩
控股股东: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咨询均除经纪),企业资产委托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广州健豪制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励业路22号首层(一址多照2)
法定代表人:何清辉
控股股东:健豪(香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服饰制造;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服装批发;鞋帽批发。
8. 瑞智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Unit A, 6/F., 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9. 連捷體育投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香港金鐘夏愨道18號海富中心1期26樓2601室
10. Kamet Thrive 1 Limited
成立时间:202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Trident Chambers, P.O. Box 14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11. NNL Holdings Inc.
成立时间:2004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P.O.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12. VIV HOLDINGS LIMITED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注册地址:Suite 7013, 70F Two IFC, 8 Finance Street, Central, Hong Kong
13. 和盛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VI
(四)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普通及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众亦为与ZWC PARTNERS LIMITED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 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一) 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1. 基金名称:天津众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基金规模:150,000万元人民币
3. 金达威认购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众亦为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7. 出资进度: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3期缴付,各期缴付比例分别为40%、30%、30%。
8. 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算至主基金首次交割日的第6个周年日止的期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经咨询委员会批准后可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次,每次1年。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
9. 退出机制:(1)合伙企业协助被投资企业在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权益实现退出;以及(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财产获得分配。
10. 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11. 投资方向:主要对在境内设立或运营的科技和消费相关领域等的非上市企业(包括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
(二) 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 管理费用和决策机制
(1)管理费用: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减免,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所分摊的本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2%。
(2)决策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作出决策。金达威对合伙事务无一票否决权。
2. 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① 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② 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及本协议的约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③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包括在合伙企业清算时对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④ 各合伙人享有合伙协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2) 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为合伙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适用法律和规范的相关要求向各有限合伙人履行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承担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②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③ 各合伙人负有合伙协议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 收益分配机制
(1)首先,实缴出资额返还。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等于其届时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
(2)其次,优先回报分配。如有余额,100%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其就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单利8%/年的回报率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
(3)然后,普通合伙人追补。如有余额,100%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使普通合伙人按照本第(3)项累计获得的分配达到如下公式计算的金额:上述第(2)项金额/80%×20%;
(4)最后,超额收益分配。如有余额,(a) 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b) 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及/或特殊有限合伙人。
(三) 其它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本基金任职。
四、 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经验、资源优势及管理平台,介入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和消费相关领域,有望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根据基金的投资原则及投资策略,基金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具体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推进和落实,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无法顺利备案,投资项目存在终止的风险。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且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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